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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二章 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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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捕头地头一看,一小块碎银子正嵌在自己脚下的青石板上。

“地上是二两银子。是我与这两人互殴后不小心把他们打到残废的赔偿。”

“你是卢红雨,你没死!”王捕头终于反应了过来。二两银子,不正是卢红雨被打残后两个衙内赔的银子么?

“卢红雨已经死了!”卢红雨冷笑一声,“你们男人不总爱说红颜祸水么?红颜搏命,雨灾祸水,从今天起,我就叫红雨!”

“红雨?”

围观群众迷惑不解之际,红雨动了。

在今天之前,孙剑一直以为腥风血雨是形容词。

但在红雨从袖中抖出一根血色的软鞭之后,孙剑见识到地上的两滩衙内的,早已痛苦的麻木的眼神终于失去神色。血肉被鞭子狠狠带着,在空中散成了漫天血花。

“逍遥侯!绝对是逍遥侯!”孙剑的认知里,除了逍遥侯,再没有人能够用身体化出这样的鞭子。这根鞭子,分明是从红雨的手臂上探出来的,宛如血肉一般的东西,与逍遥侯的描述是何其相似?

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杀人,杀的还是两员衙内,王捕头无论如何是不能放过了。

“围住她,不能让她跑——”

“了”字还未出口,红雨的血鞭就兜头盖脸地砸在了王捕头的天灵上,王捕头的脑袋就像是被个被孩童啃了一口的皮冻,塌陷了一大块。

这一招出手,让孙剑都心惊不已。孙剑向来自负,自问这江湖单打独斗能胜过自己的人不过一指之数。

论兵器,软鞭若要勇于进攻,往往极费内力且难以控制,使用者往往专注于变化,多用于困人而非杀人。

但这红雨,丈许长的软鞭不但如使臂指,内力更是凝练无比,力量大的惊人。王捕头放在江湖上也是二流顶尖准一流的人物,却连一个照面都走不过,被人把脑袋瓜砸了个稀烂。

孙剑看着此女的鞭影,感觉就算是自己,可能也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

“老卢,你家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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