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山寺杏花之寻亲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百四十三章 全国巡回宣讲团(六)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3/3)页
变,根本不会冷场。
果然,由于气氛很好,举手提问的人很多。
宋徽选择了一个看上去特别迫切的人,让他站了起来,和蔼地说道:“有什么问题,你请说。”
那被叫到的人有些紧张,又下意识地四下里看了看,舔了舔嘴唇,却始终没有说出口。
见状,宋徽便道:“没有必要害怕,有什么话都可以说。坐在你面前的,都是支持你的人。而且大伙都知道,我和严肃都是来自刑部,真有什么冤屈,我们帮你申诉。”
听了宋徽的话,这人这才鼓起了勇气,结结巴巴的说道:“刚刚听大人讲,买孩子的家庭一样是犯法的。所以,而我身边刚好有这么一个家庭,他们家没有孩子,好像是那男的生不了孩子,所以便从花子那里买了一个。可是,我觉得他是没有恶意的,能不能只是把孩子带走,但是不要判他们入狱啊?”
说完,便赶紧低下了头,仿佛自己做错了什么事一样。的确,他这样问,倒是变相的举报了。熟悉他的人,自然知道他说的是谁。
根据这一点,官府根本不难抓住那人。
宋徽一听,便知道这人说的多半是事实,而且很有可能这个买主就是他的亲戚什么的。要不然,他不会这么紧张和结巴。
想了想,宋徽便说道:“这个啊,我需要详细的讲一讲。首先,买孩子是犯法的,这个是毋庸置疑的。按照我们当前的打拐大法,除了要将孩子带回原来的家庭外,这买主是要入狱的。但是,考虑到这部大法刚刚实施,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个政策,所以,在看到听到这个政策后,买主第一时间主动承认错误,并且将所买的孩子送到当地衙门,我们是可以考虑免除其入狱刑责的。”
“所以,若是你认识这个人,你赶紧回去告诉他,马上将孩子送到衙门来,同时举报孩子是在哪里买的,越详细越好,我们便不追究这个人的责任。”
其实,对于要不要把这一条加入打拐大法,很多人是持反对意见的。因为他们觉得,买主是很无辜的。
可是,叶枫在信里说的很清楚,那就是“没有买卖便没有拐卖”。如果买主不买,那么花子拐了孩子后也是没有办法卖出去的。
这样一来,买主不买就很重要了。
答完这个问题,那人似乎得到了解脱一般,一下子松了口气。但是,他身边的人立即站了起来,大声说道:“大人,我觉得买主有罪这一条未免有点苛刻了。他们生不出孩子来,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为了后继有人,便只能通过购买孩子来实现这个愿望了。大伙说是不是啊?”
宋徽讲了半日,嗓子有些痛,正要回答,严肃站了起来,对着那人就道:“感谢你提的问题,说实话你提的这个问题很好,我相信在座的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这样,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先做个调查。请问,觉得买主不应该负责的人举手。”
见大伙面色犹豫,严肃便道:“这只是一个讲座,所以大伙没有必要有心理负担。且举手不负任何责任,只是表明一个态度问题。”
听了严肃的话,众人这才开始举手。
严肃一看,居然有大半的人都举手了,的确是在他的意料之中。
想了想,严肃便道:“相信大家都看到了,举手的人有一大半。也就是说,很多人持了和刚刚这位一样的观点。不过,我倒是好奇,那些没有举手的人,你们是怎么想的?为什么你们就觉得买主也是有罪的呢?是听了我们刚刚的宣传,还是因为你有其他的想法?那些没有举手的,有人愿意站起来解释一下么?”
闻言,一个志愿者站了起来说道:“大人,我是一个志愿者,同时,我也是一个从小便被拐卖的孩子。虽然很多人都在帮我寻亲,但是,找了好几年了,一点线索都没有。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我的爹娘是不是已经过世了。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们过世的时候一定是很遗憾的,甚至是死不瞑目的。我之所以赞同买主也是有罪的这个说法,是因为这些年我总是在想,若是当初买我的那家人没有买我,或者说,天下所有的买主都不买孩子,那么,花子拐来的孩子还能卖得出去吗!”
这个志愿者的身世很快引起了在座各位的同情,他们的内心也开始动摇,就如他所讲的一样,若是天下的买主都不买孩子,那么,花子还会去拐卖孩子么?
不得不说,这个志愿者给严肃起了一个很好的开头,严肃接着说道:“他说的没错,我的意思基本上也是这样,我们制定这条律法的根据也是出于这个起点。曾经有位高人讲过这样一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也是因为如此,我们才呼吁,没有孩子的家庭不要买孩子。因为,不但会犯罪,还要花不少银子,另外,也相当于在变相地拆散别人的家庭。”
“大人,你说的这个我记住了,也觉得很有道理。但是,那些没有生育的家庭该怎么办呢?”
“这就是我要说的另外一个问题,那些没有生育能力的家庭,想有个孩子后继香灯,这是合理的想法,但是,除了买被拐的孩子,或者来路不明的孩子,还可以采取收养的方式。现在,几乎每个州县都有慈幼局,他们大可以到慈幼局去挑有缘分的孩子带回家养。所以,我们倡导以领养代替买卖。”
严肃这个人的特点就是面相显老,同时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他的话简直像钟鼓一样敲在每个人的心上。
特别是其中的两句话,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成为了通县老百姓口中的名言,那便是“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和“我们倡导以领养代替买卖”。
也就是因为这次的宣讲,许多人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买孩子一样是犯法的,而且等同于变相地拆散别人的家庭。
也就是说,无论是道德情感上还是律法层面,人们终于意识到买孩子是不对的,而且慢慢地接受了这一条律法。
后继香灯是好事,但绝不是以拆散别人的家庭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