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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的婚姻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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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不为人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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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思。

  “还好我这里也有业务,不然,我才不搭理你,让你自个儿在这里自生自灭算了。”

  当年在英国学法律的日子,他们两人刚到英国时,英语文法,书写等都没有问题,可是就是英语会话不行。念法律,英语会话不行,那可不行。他们哥儿两互相帮助,鼓励,很艰难地度过了第一年的学习。也因此奠定两人日后的情谊。

  “别住酒店了,我这里有公寓,虽然小了点,五脏俱全,别花那不必要的钱。”

  “钱?那是客户支付的,我那需要花钱。”

  “酒店哪有我家方便,别废话了,先回我家去,顺便跟我说说你的case。”

  “你家有啤酒吧?”

  “何止,我哪里各式各样的酒,是可以比美任何小型酒吧的,好吗。”

  “我给你带来了很多各式各样的下酒零食,这里肯定找不到。”

  “你太理解我来,这里要买国内的这些零食,太贵了,我都不舍得吃。”

  老朋友拔刀相助,凯锌深感欣慰。

  这次凯锌为了避嫌,也算是费尽心思了。

  首先,他不让诺希来接机,也不需要她的接待。他只管在业务上跟她接触,减少之间在工作以外的互动。

  还好程浩并不知道他们两人在国内相亲的事情,不然的话,他一定会大作文章,不会让凯锌有好日子过。

  这次来澳大利亚,凯锌坚持不让对方有机会误会他们两人之间有任何可能发展的机会。而且她当时在国内是在还没有解除婚约前就跟自己相亲,这会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

  这次多亏程浩协助,虽然在飞机上已经恶补澳洲婚姻法,可是毕竟对澳洲法律所知不多。要不然,这离婚案真不知道好花多长时间才能够办妥。

  追根究底,也就是经纪人不肯放人。与其说是处理离婚,倒不如说是跟经纪人谈判条件。林诺希一个女生,又没有申请入籍澳洲成为公民,在当地无权没势力,拿什么跟人家谈条件?

  程浩在当地算是认识一些人,经过他在当中斡旋谈判,事情总算在一周之内就处理完毕。各方签了保密协议,确保未来这一段见不得光的关系不会影响诺希在国内的发展。

  这事若让林大法官得知,真不晓得他会有何反应。

  “谢谢你们,这次要不是你们出手相助,事情也不知道会如何落幕。”

  “林小姐,假结婚是犯法的,一旦被发现,不只是要负上法律责任,也可能会导致身败名裂,被逐出澳洲,以后再要回来也难了。”

  “当时候我也有反对过,跟经纪人说去申请个工作准证就好,但是我那个经纪人太厉害了,我被说服了。怪自己太信任他,也太无知了。”

  “已经过去了,经一事长一智,以后小心点就好。”凯锌也觉得怎么一个大法官的女儿。行事会如此鲁莽,犯那么低级的错误。还是说这经纪人实在太厉害了?

  反正事情已了,他心里面只想着可以立即回国。

  “凯锌,不如多待几天,让我好好一尽地主之谊,带你塔斯马尼岛去走走看看,然后我们一起回国?”

  程浩听出言外之意,在一旁,不怀好意地不断给凯锌打眼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