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⑤章 苗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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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一日记。】
【主讲人:林奇】
【书记员:林奇】
在伍德前往四国会议谈判时,我们把目光转移到伤心河畔。
它顺着月牙关的大瀑布一落千丈,近海河流支脉分作三条大江,像是旭日之国的好几条大动脉,一路往南汹汹淌去。
一只象征和平的白鸽随着溪流中产卵的鱼群迁徙。
它飞过战火连天的大地,两翼让狼烟熏得发黄,血红的眼睛和乌鸦是一个颜色。有时死亡与和平也是一个意思。
在一周之前,它还不敢来到南国腹地,因为这里满是毒烟和硝火,遍地的尸体让秃鹫啃得不成人形,蝇虫成群结伴在空中飞舞,成了一道无形的壁障。
不过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小白鸽很开心,它飞得又快又稳。
说起来,它还要谢谢那些人类。
尸体堆积成山,变成细菌的苗床,焚烧时涌动出刺眼的烈焰,热气流将它抛得更高,更平稳,两翼也不用拼了命地去振打空气。
飞过一座山头,还有一条大河。
它看见乱石滩里的清水让血染成暗红色。
丢盔弃甲的士兵被流民扒得精光,绑在树上受鞭刑。
暴徒切下了人质的一条腿,当做口粮。
在这场战争的幸存者中。
——有拿枪的,成了王。
——有拿刀的,成了贼。
——有残疾的,做了菜。
——有识字的,逼作匪。
——有年少的,已经不再年少。
——有年老的,还想年少一回。
不少举着国旗呐喊着的,嘴里的话语和咽喉里的声带一样,让弯刀割开砍断。
橙黄色的彩旗国徽扔在柴禾堆里,和亚米特兰的樱花旗放在一块,共同成为做饭的热源。
几个高高矮矮参差不齐的小草屋垒起来,用泥巴封了顶,不过一场雨的功夫,它就能寿终正寝。
小白鸽飞得更高了,它害怕这些人把枪口和石头都对准它。
它得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不能再多看一眼。
就在这里——
——列侬与亚米特兰的交界处。
伤心河的一条支脉浅滩上,从尸山中传来一声声粗重的喘息。
林奇睁开了双眼。
他惊恐万分,眼睛已经让血糊住,分不清光还是暗,看不见黑或者白。
他内心错认为自己瞎了。
其实没有,只是血太多,泥太厚。
他扒开一层层厚实的肉块,从一团团发脓肿胀的尸体中爬了出来。
他几欲虚脱,肚子饿得让他发疯,两眼血红,看见腐肉都像看见珍馐美味,难以克制肚子里的馋虫。
但是……
“不能吃……不能吃……绝对不能吃!”
他咬紧牙关,在石滩上佝偻匍匐,好几次爬起来,又摔倒好几次。
两眼满是血丝,指甲里都是泥巴和头发。
这些头发是谁的?
是活人还是死人的?
林奇想,它们应该是魔鬼的发须。
“不能吃……”
哪怕这些肉看上去很诱人。
对一个饿了七天的人来说,就算沾满细菌的蛋白质,也是蛋白质,也是维持身体活性的能量。
“不,不不不,别来诱惑我。”
他的声音嘶哑,喉咙里冒着水声。
这七天七夜,他靠喝伤心河的水过活,藏在尸体中,躲过一波又一波搜查。
来搜他的人是谁?
是农民?
是土匪?
是军人或者曾经是军人的土匪?
林奇不知道,他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
他才二十四岁,刚从大学毕业。
对他来说,生活就应该像是故事的开头一样,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惊喜或惊吓。
但这种惊吓对他来说未免也太刺激了。
从昏昏欲睡的大学讲堂一觉醒来……
和伍德·普拉克身体中的陈玄穹一样。
——天变地异。
这是他第八次爬出尸山,取水解渴。
他感觉心肺功能出了问题,一定是水源里的细菌让他患了病。
他知道这样下去自己会死,但是他别无选择。
——别无选择的原因也很简单。
自他醒来时就披上了向日葵军装,身上的衣服让一帮暴民扒去,连一套里衫都没留下。暴民又撞上了敌国的兵员,被一刀砍去半个脑袋,上槽牙刚好磕在林奇的天灵盖上,颇有一种后现代服装艺术的感觉,当场给他戴了个人头兜帽,他就这么吓昏过去。
直到他醒来时,他明白。
除了躲在这座腐肉堆砌的巨山里。躲在这个疫病的苗床中——
——自己别无选择。
林奇只是想要活下去,“懦弱”或“胆小鬼”一类的词也不能加在一个求生欲望如此强烈的人身上,在陌生的环境里,他能做到的事情就是保持呼吸,不要断气,然后尽量地,尽量地远离这些危险之物、危险之人。
他两眼因为血污和泥巴暂时失明,摸到河床时,捧上一把水,用力地揉开脸上的秽物,想要让河水照照自己的模样,看清自己的脸。
他低下头,尽量把脑袋泡在水里,忍住肚子里焦渴饥饿的本能,与身体做抗争。
他穿着链条甲,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差些把他孱弱的身子给压趴在地上。
好不容易抬起了头,甩干净脑袋上的细碎砂石。清理完鼻孔里的污垢,他终于重新回到了人间。
河流旁的大林子里发出幽幽风声。
除此之外天地一片祥和安静。
连虫豸和飞鸟都不见了。
他的心在狂跳,这是危险的信号。
他睁大了眼,直起身子,半跪在浅滩里,再也不去看脚下的生命之源一眼。
顾不上喝水,他一步步往后退,在这片阳光下和熙温暖的山水中步步为营。
他知道,有人要来了。
只有人,能把野兽赶跑。
也只有火焰,能把虫子杀死。
上游飘来结垢的黄液,林奇立马就认出来了。
——这是血混着组织液的颜色。
还在打仗,他们还没停止厮杀。
朝着这边来啦!
他四顾张望,生怕从山石之后,从林地深处蹦出来一个影子。
哪怕一个逃兵,都能把他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给杀死。
在这里,杀人不问理由,更不谈结果。
——有钱都不好使。
夏日时郁热的空气燥得令人发狂。
他一步步往后退,退到尸山旁,眼角的余光撇过“苗床”。
他看见一张张狰狞可怖的脸,一个个扭曲变形的姿势。
多是大哭,常见狰狞。
不少解脱,稀罕笑脸。
比起活人,他更喜欢这些死人。
没有这些死人,他早就死去无数回了。
“老天保佑……我如果能活下去,一定找个地方把你们好好葬了。”
林奇只说了这一句话,只这一句话,就坏了事。
一匹铁骑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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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一日记。】
【主讲人:林奇】
【书记员:林奇】
在伍德前往四国会议谈判时,我们把目光转移到伤心河畔。
它顺着月牙关的大瀑布一落千丈,近海河流支脉分作三条大江,像是旭日之国的好几条大动脉,一路往南汹汹淌去。
一只象征和平的白鸽随着溪流中产卵的鱼群迁徙。
它飞过战火连天的大地,两翼让狼烟熏得发黄,血红的眼睛和乌鸦是一个颜色。有时死亡与和平也是一个意思。
在一周之前,它还不敢来到南国腹地,因为这里满是毒烟和硝火,遍地的尸体让秃鹫啃得不成人形,蝇虫成群结伴在空中飞舞,成了一道无形的壁障。
不过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小白鸽很开心,它飞得又快又稳。
说起来,它还要谢谢那些人类。
尸体堆积成山,变成细菌的苗床,焚烧时涌动出刺眼的烈焰,热气流将它抛得更高,更平稳,两翼也不用拼了命地去振打空气。
飞过一座山头,还有一条大河。
它看见乱石滩里的清水让血染成暗红色。
丢盔弃甲的士兵被流民扒得精光,绑在树上受鞭刑。
暴徒切下了人质的一条腿,当做口粮。
在这场战争的幸存者中。
——有拿枪的,成了王。
——有拿刀的,成了贼。
——有残疾的,做了菜。
——有识字的,逼作匪。
——有年少的,已经不再年少。
——有年老的,还想年少一回。
不少举着国旗呐喊着的,嘴里的话语和咽喉里的声带一样,让弯刀割开砍断。
橙黄色的彩旗国徽扔在柴禾堆里,和亚米特兰的樱花旗放在一块,共同成为做饭的热源。
几个高高矮矮参差不齐的小草屋垒起来,用泥巴封了顶,不过一场雨的功夫,它就能寿终正寝。
小白鸽飞得更高了,它害怕这些人把枪口和石头都对准它。
它得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不能再多看一眼。
就在这里——
——列侬与亚米特兰的交界处。
伤心河的一条支脉浅滩上,从尸山中传来一声声粗重的喘息。
林奇睁开了双眼。
他惊恐万分,眼睛已经让血糊住,分不清光还是暗,看不见黑或者白。
他内心错认为自己瞎了。
其实没有,只是血太多,泥太厚。
他扒开一层层厚实的肉块,从一团团发脓肿胀的尸体中爬了出来。
他几欲虚脱,肚子饿得让他发疯,两眼血红,看见腐肉都像看见珍馐美味,难以克制肚子里的馋虫。
但是……
“不能吃……不能吃……绝对不能吃!”
他咬紧牙关,在石滩上佝偻匍匐,好几次爬起来,又摔倒好几次。
两眼满是血丝,指甲里都是泥巴和头发。
这些头发是谁的?
是活人还是死人的?
林奇想,它们应该是魔鬼的发须。
“不能吃……”
哪怕这些肉看上去很诱人。
对一个饿了七天的人来说,就算沾满细菌的蛋白质,也是蛋白质,也是维持身体活性的能量。
“不,不不不,别来诱惑我。”
他的声音嘶哑,喉咙里冒着水声。
这七天七夜,他靠喝伤心河的水过活,藏在尸体中,躲过一波又一波搜查。
来搜他的人是谁?
是农民?
是土匪?
是军人或者曾经是军人的土匪?
林奇不知道,他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
他才二十四岁,刚从大学毕业。
对他来说,生活就应该像是故事的开头一样,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惊喜或惊吓。
但这种惊吓对他来说未免也太刺激了。
从昏昏欲睡的大学讲堂一觉醒来……
和伍德·普拉克身体中的陈玄穹一样。
——天变地异。
这是他第八次爬出尸山,取水解渴。
他感觉心肺功能出了问题,一定是水源里的细菌让他患了病。
他知道这样下去自己会死,但是他别无选择。
——别无选择的原因也很简单。
自他醒来时就披上了向日葵军装,身上的衣服让一帮暴民扒去,连一套里衫都没留下。暴民又撞上了敌国的兵员,被一刀砍去半个脑袋,上槽牙刚好磕在林奇的天灵盖上,颇有一种后现代服装艺术的感觉,当场给他戴了个人头兜帽,他就这么吓昏过去。
直到他醒来时,他明白。
除了躲在这座腐肉堆砌的巨山里。躲在这个疫病的苗床中——
——自己别无选择。
林奇只是想要活下去,“懦弱”或“胆小鬼”一类的词也不能加在一个求生欲望如此强烈的人身上,在陌生的环境里,他能做到的事情就是保持呼吸,不要断气,然后尽量地,尽量地远离这些危险之物、危险之人。
他两眼因为血污和泥巴暂时失明,摸到河床时,捧上一把水,用力地揉开脸上的秽物,想要让河水照照自己的模样,看清自己的脸。
他低下头,尽量把脑袋泡在水里,忍住肚子里焦渴饥饿的本能,与身体做抗争。
他穿着链条甲,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差些把他孱弱的身子给压趴在地上。
好不容易抬起了头,甩干净脑袋上的细碎砂石。清理完鼻孔里的污垢,他终于重新回到了人间。
河流旁的大林子里发出幽幽风声。
除此之外天地一片祥和安静。
连虫豸和飞鸟都不见了。
他的心在狂跳,这是危险的信号。
他睁大了眼,直起身子,半跪在浅滩里,再也不去看脚下的生命之源一眼。
顾不上喝水,他一步步往后退,在这片阳光下和熙温暖的山水中步步为营。
他知道,有人要来了。
只有人,能把野兽赶跑。
也只有火焰,能把虫子杀死。
上游飘来结垢的黄液,林奇立马就认出来了。
——这是血混着组织液的颜色。
还在打仗,他们还没停止厮杀。
朝着这边来啦!
他四顾张望,生怕从山石之后,从林地深处蹦出来一个影子。
哪怕一个逃兵,都能把他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给杀死。
在这里,杀人不问理由,更不谈结果。
——有钱都不好使。
夏日时郁热的空气燥得令人发狂。
他一步步往后退,退到尸山旁,眼角的余光撇过“苗床”。
他看见一张张狰狞可怖的脸,一个个扭曲变形的姿势。
多是大哭,常见狰狞。
不少解脱,稀罕笑脸。
比起活人,他更喜欢这些死人。
没有这些死人,他早就死去无数回了。
“老天保佑……我如果能活下去,一定找个地方把你们好好葬了。”
林奇只说了这一句话,只这一句话,就坏了事。
一匹铁骑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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