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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悲惨的地主家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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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将铁块丢回炉子的刘宗敏走了过来,用脚踢一下野猪道:“猪皮留给我。”

  云福笑道:“这是经年的老猪了,猪皮厚的不成样子,没法子吃。”

  刘宗敏道:“硝了之后作衣衫!”

  福伯点点头道:“该是能做出一件皮甲。”

  刘宗敏不再言语,见铁块又烧红了,就继续去锻铁。

  杀猪没什么看头,云昭一点兴趣都欠奉,明日里有猪肉吃,这才是他感兴趣的地方。

  以他以往在农村看杀猪的经验得知,人们绝对不会浪费猪身上任何一点可以利用的东西。

  云福见云昭打着哈欠回家了,就笑着道:“五百文钱,家里只要肉跟板油,猪皮给刘宗敏,其余的便宜你们了。”

  云昭听见乡民们的欢呼声了,继续打着哈欠回到房间,胡乱脱掉衣裳,一头钻进了被子。

  “怎么,没打算弄头猪回家养着?”

  “明天有猪骨头吃了。”

  “咦?不是是自称野猪精吗?怎么没有物伤其类之感?”

  “明天你看我吃肉的样子就知道我的野猪精之名不是平白得来的。”

  云昭嘟囔两声,就用被子盖住脑袋,不愿意看母亲那张满是捉狭之意的脸……

  一头猪,一个晚上,就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陈年老猪肉一点都不好吃,只要有点筋,就咬不动。

  而最好吃的心肝脾肺肾,被乡民拿走了,血脖子带猪头给了屠夫,就连猪尾巴也被人连着一斤肉拿走了。

  “地主家都是傻子?”

  云昭母子跟猪肉较劲好长时间之后终于放弃了,徒然的瞅着满是牙印的猪肉不知道说什么好。

  云娘撇撇嘴道:“乡民们打杀了野猪,也就是保护了庄稼,就该奖励。咱家的地最多,出钱是应该的。

  也罢,送一条猪腿给你先生,请他品鉴,品鉴!”

  这头猪的肉很适合细嚼慢咽,绝不适合大快朵颐。

  云昭认为这是老天在跟自己作对,自从成为地主家的大少爷,就没有好好地吃过一顿饭。

  不过,他还是装了很多猪肉,他不喜欢,云杨,云树,云卷,云舒,云飞这些人会喜欢的。

  今天,云昭就想去玉山看看,去云卷捡拾到磁石的地方去看看。

  一把匕首,三把短刀就是刘宗敏忙碌了两天的成果,铁砂这东西却是经不起锻炼,一百斤铁砂最后只能做出这三样东西,与少年们的期望相去甚远。

  匕首只有一尺长,短刀只有一尺半,刘宗敏是当成玩具打造的……

  好在,云杨极力要求刘宗敏给这几把武器夹了钢,也淬了火,按照云昭的看法,这些武器也就比锄头好一些,也比少年们常用的柴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