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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南方 第二百五四章 转折(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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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无火耗!

  虽然在铸币之时肯定会有相当的火耗,但这个火耗在中央,在户部或清江的铸币局,已经与各地无关。

  而等银币通行天下,辅之以少量的金币和大量的铜币,不论是大宗交易还是民间的小额交易都可以满足需要,到那个时候,炉房和兑换货币的钱庄当铺,无形之中就会受到重创。

  这并不是关键,因为产业可以转轨或是升级,而真正蒙受惨重损失的,便是那些向来指着火耗发财的各级官员们。

  收一万两白银的赋税,有的官儿能加到五分甚至更高的火耗。每年收税之时,就是这些龌龊官儿大发其财的时候。

  火耗情弊由来已经非一日,自然也有不少雄才大志的想要改革,但这潭水太深太深,深的足以把任何人给淹死。

  而且,各地情形不一,散碎银子的质量不一,火耗确实没有办法制定一个可以放之全国的标准。

  于是,只能是看各官的良心与良知。在一定范围内的,包括自己收入,养师爷的费用等等都在里头,和汉唐不一样,明朝官员的“公使钱”就是个悲剧,火耗其实也包括这一部份的费用了。

  没良心的,就是随心所欲的乱收,三年知府干下来,几万银子落袋是很轻松的事。

  这个钱,还算是正经的收入,不算贪污和受贿赂。

  当然,如果收的太狠,激起民变,或是扰乱地方弄的士绅们不满意,暗中鼓动本籍的言官参上一本,丢官也就是必然之事。

  所以怎么收,如何收,完全就是一个大的业链,上下分润,是一个庞大的叫人难以想象的利益集团。

  东林党不过就是一个江南,掌握的不过就是一些海贸与矿脉工厂,当初神宗皇帝要收商税就闹那么大的动静出来。

  太子这个铸币一事,彻底从根源上把火耗征收这一个发财的大门路给免了。

  再加上税赋改折色为本色,驿站禁止接待任何官员,只负责传递物品消息,哪怕就是北使团北上时,也是自己花钱吃饭住店,事后按每日用度核算后报销便是。

  这一条,也不知道卡了多少官员的脖子。不论是收规费的地方官和吏员驿丞们,还是过路打秋风的官员,光是这一个规定,就已经使得天下人侧目了。

  驿站系统糜烂至此,这么一刀切的搞法总比裁撤要好的多,毕竟驿站还在,马匹和驿夫也在,将来吏治涮新了,可以再从容恢复。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只是如此一来,太子得罪的人可真的是海了去了。而且,现在史可法也有点迷糊,改制到现在,算是把地方官吏伸手捞钱的门路给堵的差不多了。

  再加上清江行营的那个什么“廉政司”,直属皇太子管辖,将来也不会受内阁和军务处来管,直属于皇帝或皇帝任命的大臣之手。

  查贪肃奸原本是都察院的责任,在朝是都院,在地方是巡按,但时间久了,根本虚应故事,聊胜于无。

  但廉政司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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