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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盖世英雄(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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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老邪儿是衙门的,是刽子手。”他说完,像是怕百合不懂刽子手是什么意思一般,又补充了一句:“是砍人脑袋的。”

  营州这边流奴多,罪犯也多,再加上外族人混杂,作奸犯科的人也不少,有时军中甚至能逮到那些奸细,对于这种情况,营州的几个土皇帝都是自作主张,将人砍首,压根儿不用上报京师刑部的。正是因为如此,这边死的人多,命也不值钱,百姓们早见麻木了。

  刽子手名声并不见好听,大多还是用这个称呼来骂人的,在其他地方,这个职业一般是世代相传,可因为营州这个地方的特殊性,死的人太多,刽子手便不大够用了,有些人干得不好的,砍三五天,那犯人的脑袋还砍不下来,张洪义力气大,胆子也大,人身上煞气也重,他嘴中所说的大六子是他市井间的朋友,此时正在营州县司府下做个捕快,因此他有门路,正好推张洪义去了。

  这个职业名称不好听,再加上吓人,许多人认为损阴德,不太愿意干,张洪义倒没这么顾虑,他只不喜欢受人拘束,不喜欢吃公门饭,干公门事儿,以前一直推了,现在听百合让他好好挣钱,他倒是有些意动了起来。

  百合听到他要去当刽子手,整个人都有些不大好了,这厮将杀人的事儿说得稀疏平常,难怪剧情中的周百合怕他。

  “你……”百合拿筷子戳了戳饭,张洪义却像是没发现自己说了什么:“反正杀猪是杀,杀人也是杀,至少有份正当营生,多挣些钱,也不怕饿着你了。”

  杀猪跟杀人,那已经是两个概念了。

  “要挣钱,也可以想其他法子的,要不再看看吧。”百合倒也不怕杀人,只是听他将砍脑袋说得这样轻描淡写,想了想还是劝他忍忍,张洪义只当她是害怕了,有些后悔自己不该在娇怯怯的小娘子面前说这个,听说她是大户人家出身,想必也不喜欢听这些打打杀杀的,他想到自己出身低微,又大字不识半斗,想到刚刚她做饭生火,再想到她赶了半碗饭给自个儿,有生以来爹娘去世之后,还没人对他这样好过,哪怕他知道百合其实现在是他养着,本该对他好一些才是,可张洪义却仍是有些动容了。

  他之前其实对于这个媳妇儿是可有可无的,毕竟五文钱买回来,若是几天少喝点儿酒就是了,当初驿馆的人卖她时,几乎是当死人卖了,压根儿只是不想抛尸而已,他打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没想到将她救活了,本来以为从此传宗接代也好,这个媳妇儿肯定会怕他的,没想到她外表娇怯,胆子倒是不小,敢跟他谈条件。

  张洪义不是什么好人,市井中欺霸良民的事儿也不是没有,打架斗殴的事儿也干过了许多,可是他并不是黑了良心烂了肝的,女人不喜欢他,只要跟他说了,他也不见得会强求,但这会儿他倒真有些犹豫了,这个小娘们儿让他有点儿不太想放手,家里多了个人,才像是个家了,有人做饭,有人关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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