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这大半天好销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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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启双手撑着床,试图坐起来。可是他毕竟几天没怎么吃过东西,仅仅靠着常顺喂的一些流食勉强裹腹,身上早就没了力气。
“我是谁?这是哪儿?”万启起不来,只能躺在床上,他抱着头,一副很难受的样子。
“老板娘,他真的失忆了?”
万启的神色不像作假,常顺转身问何千一。
“那怎么办呀?”
“管那么多干什么,没死不就成了。”
“那他还扔吗?”
“扔!为什么不扔?失忆的人留在这里干什么,自己没钱不说,难道要我们贴钱?我是那种人吗?”
助人为乐?与人为善?那是什么,她何千一是整个大康的最冷血无情的人!
万启:……看到这两人其实没有再吃自己的意思,他松了一口气。但是,他都醒了!就没人关心一下自己这个病号吗?
更过分的是,他们当着他的面讨论要扔掉他,没有考虑过他这个病号刚刚苏醒会接受不了刺激吗?
真是世风日下,道德沦丧!说好的古代人热情好客,团结友善呢?
果然……童话故事里的故事都是骗人的。
万启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一个程序员,深夜加班猝死,一觉醒来就到了今天天亮。
复古风的床,复古风被子,周围复古风的一切,都与二十一世纪截然不同。
周围环境对他来说十分陌生,这让他非常不安。
求生本能让他决定按兵不动,头上伤口的包扎还算不错,这里的人应该不想他死。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装晕了一上午,好不容易遇到的能主事儿的人,竟然这么不靠谱,上来就要扔了他。
后来还要吃了他!
太残忍了!太没人性了!万启想到水浒传里有吃人的黑客栈,还有龙门客栈里的人肉包子。
难道他好好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三好青年,就要这么英年早逝了?
他还没有迎娶白富美,没有买车,还没有买房啊!
他游戏里的新装备还没有卖掉啊!
他文件还没有保存啊!
艾玛,太惨了!
好在这位小兄弟帮他说了话!
虽然还不如不说,但是也抵得上一个死缓了!他万启不是什么忘恩负义的人,他以后会好好感激常顺的。
万启深思熟虑之后,决定以后想办法留在这里,毕竟他人生地不熟,这两个刚才准备密谋宰他的也算半个熟人,他觉得这两个不会真的拿他开刀。
再者说,出去了不一定比现在好,这里起码能有个住的地方。
万启在现代的公司加班晚了,直接睡公司的事也不是没有。他一个程序员,又不是什么娇贵的少爷,睡哪儿不是睡。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事不是这些。
万启把手从头上放下来,越过何千一,直勾勾的看着常顺。
何千一不知道为什么,竟然看出万启带着几分羞涩。
断袖?龙阳?基佬?gay??
震惊!
“这位小哥,我想上……如厕,身上没什么力气,你能不能扶我一把?”
万启从早上醒过来就一直想上厕所,说是病中苏醒,还不如说他是被尿憋醒。
从早上到现在,一直是常顺在照顾万启。期间,常顺给他灌了两碗药,一碗鸡汤。
一上午,“上菜了”的声音经常传过来。
这里好像是间酒楼,别说,他家鸡汤味道还真不错!
然而,他现在并不想回味那碗汤的滋味。他现在……只想上厕所!
万启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膀胱在爆炸的边缘徘徊。已经憋了大半天了,他快hold不住了。
常顺没有意见,这人是自己砸傻的,虽然看他不顺眼,但还是要好好照顾。因为老板娘说,做人要善良……
常顺扶着颤巍巍的万启走向院中的茅厕。
其实房里有夜壶,对于万启来说夜壶更方便,但是何千一在,常顺又不敢赶她。
最关键的是,他不想倒……
夜壶那味儿简直……算了,不说也罢。
万启也确实是虚,全程靠在常顺的肩膀上。常顺今年十六,万启比常顺高了有半个头。
何千一全程看着,没有搭手的意思,脸上笑得意味深长。
万启双手撑着床,试图坐起来。可是他毕竟几天没怎么吃过东西,仅仅靠着常顺喂的一些流食勉强裹腹,身上早就没了力气。
“我是谁?这是哪儿?”万启起不来,只能躺在床上,他抱着头,一副很难受的样子。
“老板娘,他真的失忆了?”
万启的神色不像作假,常顺转身问何千一。
“那怎么办呀?”
“管那么多干什么,没死不就成了。”
“那他还扔吗?”
“扔!为什么不扔?失忆的人留在这里干什么,自己没钱不说,难道要我们贴钱?我是那种人吗?”
助人为乐?与人为善?那是什么,她何千一是整个大康的最冷血无情的人!
万启:……看到这两人其实没有再吃自己的意思,他松了一口气。但是,他都醒了!就没人关心一下自己这个病号吗?
更过分的是,他们当着他的面讨论要扔掉他,没有考虑过他这个病号刚刚苏醒会接受不了刺激吗?
真是世风日下,道德沦丧!说好的古代人热情好客,团结友善呢?
果然……童话故事里的故事都是骗人的。
万启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一个程序员,深夜加班猝死,一觉醒来就到了今天天亮。
复古风的床,复古风被子,周围复古风的一切,都与二十一世纪截然不同。
周围环境对他来说十分陌生,这让他非常不安。
求生本能让他决定按兵不动,头上伤口的包扎还算不错,这里的人应该不想他死。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装晕了一上午,好不容易遇到的能主事儿的人,竟然这么不靠谱,上来就要扔了他。
后来还要吃了他!
太残忍了!太没人性了!万启想到水浒传里有吃人的黑客栈,还有龙门客栈里的人肉包子。
难道他好好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三好青年,就要这么英年早逝了?
他还没有迎娶白富美,没有买车,还没有买房啊!
他游戏里的新装备还没有卖掉啊!
他文件还没有保存啊!
艾玛,太惨了!
好在这位小兄弟帮他说了话!
虽然还不如不说,但是也抵得上一个死缓了!他万启不是什么忘恩负义的人,他以后会好好感激常顺的。
万启深思熟虑之后,决定以后想办法留在这里,毕竟他人生地不熟,这两个刚才准备密谋宰他的也算半个熟人,他觉得这两个不会真的拿他开刀。
再者说,出去了不一定比现在好,这里起码能有个住的地方。
万启在现代的公司加班晚了,直接睡公司的事也不是没有。他一个程序员,又不是什么娇贵的少爷,睡哪儿不是睡。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事不是这些。
万启把手从头上放下来,越过何千一,直勾勾的看着常顺。
何千一不知道为什么,竟然看出万启带着几分羞涩。
断袖?龙阳?基佬?gay??
震惊!
“这位小哥,我想上……如厕,身上没什么力气,你能不能扶我一把?”
万启从早上醒过来就一直想上厕所,说是病中苏醒,还不如说他是被尿憋醒。
从早上到现在,一直是常顺在照顾万启。期间,常顺给他灌了两碗药,一碗鸡汤。
一上午,“上菜了”的声音经常传过来。
这里好像是间酒楼,别说,他家鸡汤味道还真不错!
然而,他现在并不想回味那碗汤的滋味。他现在……只想上厕所!
万启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膀胱在爆炸的边缘徘徊。已经憋了大半天了,他快hold不住了。
常顺没有意见,这人是自己砸傻的,虽然看他不顺眼,但还是要好好照顾。因为老板娘说,做人要善良……
常顺扶着颤巍巍的万启走向院中的茅厕。
其实房里有夜壶,对于万启来说夜壶更方便,但是何千一在,常顺又不敢赶她。
最关键的是,他不想倒……
夜壶那味儿简直……算了,不说也罢。
万启也确实是虚,全程靠在常顺的肩膀上。常顺今年十六,万启比常顺高了有半个头。
何千一全程看着,没有搭手的意思,脸上笑得意味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