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开局一条小渔船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33章 公道自在人心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2/3)页
了解到的几条主要质疑,进行一个集中的说明。”

  唐佳仪态款款地说了开场白,然后一挥手,她背后的投影幕上就投射了一副东南亚的地图。

  唐佳指着说道:“据我所知,目前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是我们坚称的‘正当防卫’是否符合构成要件、前因后果的具体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尤其是昨天印尼外交有关部门的抗议中,也质疑了这一点。

  在这里,我可以明确地说,10月9日当天,我国公民顾鲲的游艇‘朱森号’,是在阿拉弗拉海的东经132度47分、南纬3度22分附近区域,遭到的印尼籍海盗势力袭击。

  那个区域距离最近的印尼岛屿、也就是东马鲁谷群岛中最东南方岛屿,有110海里之远。距离澳洲本土最近的点,是澳洲西北角的卡卡杜港,距离是176海里。根据联合国《国际海洋法公约》的等距中心线原则,第一事发地点并不属于印尼领海,也不是澳洲领海,最多只能算是印尼经济专属区。

  而事实上,据我所知印尼当局自1975年国际海洋法公约颁布以来,从未明示接受或拒否过‘等距中心线原则’,也就是说,我们可以认为印尼当局在该问题上,一贯采取了模糊暧昧的态度,不排除是基于利益最大化的实用主义考虑……”

  唐佳这番话说得侃侃而谈,非常有风范。

  其中的一些国际法法理,外行不解释可能听不太懂。

  经济专属区的划分,并不是强制要求“等距中心线”的,那只是一个联合国提供的参考标准,建议这么干。但是如果交界两国另外协商一致,你要按大陆架的自然地理延伸之类原则划分势力范围,那也是可以的。

  她说这番话,也是为后面的铺垫。

  “……而根据我们对往年当地情况的了解,过去25年来,印尼海巡在当地维持国际航行、渔业秩序的尝试,还远不如澳洲有关部门。澳洲人至少还在过去25年中,因为收到相关求救、求助而进行国际海上执法20于次。

  由此可见,印尼当局并未实际实践其对理论经济专属区的国际航行自由秩序的维护。在这种环境下,无法指望当事人遇到紧急情况时不靠自救反击解决问题。而且顾鲲当时遇到的海盗有非常高的危险性,完全有可能在后续航行通过阿拉弗拉海-班达海交界海域时发动二次袭击。因此对他们据点的反击,完全属于对潜在的报复危险的压制……”

  法新社美联社塔斯社诸记者听了频频暗暗点头,看样子兰方人的理论链条做得非常扎实。

  剩下的,就看兰方人的证据是否扎实,能不能把理论链条串起来。

  印尼记者非常愤怒,但他们身份不够,也不好意思第一个跳出来质疑,所以他们按照之前托关系安排好的剧本,等了一会儿,还不忘对着旁边一个澳联社的记者使眼色。

  澳联社是路透社在澳洲的分社,于是,几秒钟之后,一个澳联社的记者就站起来质疑了。

  这个记者名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