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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逆袭:丑女唤爷来种田莫含瑶简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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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抄书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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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秋雨一点寒,过了8月,这日子一天一天凉过一天。放出去做的那些衣裳,刚拿回来就起到了作用。

早间的书肆里没有多少人,掌柜的在各个书架上整理书籍,这间书肆不大,也就不到50平。听到脚步声,掌柜的往门口行来,却见是一位小姐,带着一个青衣丫鬟。

他问:“姑娘可是要买书?”

“听闻书肆可以抄书,我想寻个事儿做,换些纸墨笔砚也是好的。”说白了她就是没钱了,来找活儿干的。

书肆老板顿了一下,来书肆里抄书的人不少,大多都是些文人书生,女子也是有的,只是能识字的女子,大多不差这点钱,多是无聊打发时间。他倒是第一回听女子大方说起抄书换笔墨用。“小姐请先写几个字来。”

掌柜的柜台上东西都是现成的,禾香走上去磨墨,莫含瑶提笔写了两行字,因是刚学不久,她的字没什么风格,看起来很是普通,只是瞧着清晰,能见人。

掌柜的默了片刻,说道:“两千多个字的话本一本两百文钱,小姐可愿意?”抄书虽是一个简单的活,可也有许多的人心静不下来,拖了好久也完成不了,所以掌柜的只挑了最低档次的让莫含瑶来做。

两千多个字换成现代就跟玩儿一样简单,可这里不是写的钢笔字,横平竖直字体大小都要合适,依照她的速度不出错的情况下,一天也就能写个几百个字。一本书,她要写个三四天才成。

莫含瑶多了一世经历,什么不多,就是定力耐心够。她来接活,一来是为了蹭免费的笔墨纸张,二来可以练练字,三来还能挣点小钱,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若是她上辈子的爸妈看到她为了练字,把日子精打细算到这个程度,还不欣慰的做梦都要笑醒。

“那行,便给我来一本吧。”管它什么本,能挣钱就是好本。

“小姐需得先交两百文的押金,留下名字住址方可将书和纸墨带回去。最迟交书的日子是一个月,小姐确定能行?”

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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