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豪门复仇大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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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弋阳:我听说,荣玦这次势在必得的原因,是因为有神秘人物在背后支持他。
唐逸杰:是谁是谁?
方均奕:同问。
苏穆:比起是谁,我更想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叶廷琛:于菀。
雷弋阳:……靠!靠!靠!你为什么出卖老子!叶廷琛,我要扎小人诅咒你!无比怨念!
唐逸杰:卧槽,就是那个富甲一方,身上又有一半英国皇室血统的于正清的女儿?于菀?
叶廷琛:对。
方均奕:我倒是听我爸说起过,方氏集团一直想和于氏地产合作,可他们是跨国公司,又和皇室沾边,所以在挑选合作商这块,一直都很谨慎,可问题是,荣玦是怎么勾搭上人家的?
雷弋阳:于菀肯定看上荣玦的脸了!
唐逸杰:你有病吧?于菀五十多岁了,荣玦还不到三十,他们俩之间隔了NNNN个代沟啊!再说,就算于菀有钱,有身份有背景,可荣玦不稀罕啊,他有乔乔了,我告诉你啊,除非是脑子有病,否则正常人是不会丢开二十几岁的小姑娘不抱,而去抱那个一脚已经踩进棺材的老女人的。
苏穆:恰恰相反,还真有不少人就不喜欢小姑娘,钟情于菀这种已经能当他们妈的成熟女人,她有钱,有权,娶了她,不仅后半辈子不用愁,最重要的是她一死,名下的所有财产,全都是那个男人的,娶了她最少能少奋斗三十年!你说哪个划算?
唐逸杰:照你这么说的话,还真是欸,不过荣玦本来就不是正常人,你不能拿衡量正常人的标准去看他啊。你说他现在缺啥,他根本什么都不缺,连老婆这种高智商的生物他都有了!还有儿子,人生赢家啊。
方均奕:所以于菀和荣玦为什么穿一条裤子?
叶廷琛:这就不知道了,不过有于氏地产在背后撑着他,这次的投标,不出意外的话,是荣玦的囊中之物,不过也不排除有意外发生,反正我不看好他这次的投标。
雷弋阳:老子听说最近盛天尧和顾言谌走的近,我手下的小记者不止一次拍了他们进高档会所,看来这两颗老鼠屎已经选择一致联合对外了。
苏穆:正好铲除他们。
唐逸杰:荣玦早就想干盛天尧了,上次把他揍个半死,只是个开胃菜而已,现在才是大手笔,我现在特别想看盛天尧和顾言谌自投罗网时的样子,那感觉一定很酸爽。
雷弋阳:说到这个,你们还记得乔乔在电影节颁奖礼上穿的那件旗袍么?
方均奕:记得。
唐逸杰:难道这个还有典故?
苏穆:继续。
叶廷琛:难不成乔沐穿的旗袍,是从于菀手里抢来的?
雷弋阳:叶廷琛!你特么的让老子出一次风头会死,会死,会死啊?
方均奕:哦,这事儿有意思了。
唐逸杰:为了自己的女人得罪自己的合作伙伴,荣玦这笔买卖可做的不划算啊。
叶廷琛:非也非也,说不定人家于菀乐在其中呢。
雷弋阳:终于能让老子说一句完整的话了!憋死老子了!我和你们说啊,我家宝宝和我说,这件旗袍呢,是于菀特意嘱咐红馆的裁缝师傅做的,全球仅此一件哦,可却被乔乔给抢了,不是我说啊,女人嘛,多少都有点斤斤计较,于菀又身份高贵,自己喜欢的东西被别人惦记上了,谁乐意双手奉上啊,况且宝宝还说,这事儿还是荣玦亲自联系于菀,从她手里要来的呢。
唐逸杰:这么大的事你为什么不早说。
雷弋阳:你们也没问啊。
方均奕:他也真够厚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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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弋阳:我听说,荣玦这次势在必得的原因,是因为有神秘人物在背后支持他。
唐逸杰:是谁是谁?
方均奕:同问。
苏穆:比起是谁,我更想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叶廷琛:于菀。
雷弋阳:……靠!靠!靠!你为什么出卖老子!叶廷琛,我要扎小人诅咒你!无比怨念!
唐逸杰:卧槽,就是那个富甲一方,身上又有一半英国皇室血统的于正清的女儿?于菀?
叶廷琛:对。
方均奕:我倒是听我爸说起过,方氏集团一直想和于氏地产合作,可他们是跨国公司,又和皇室沾边,所以在挑选合作商这块,一直都很谨慎,可问题是,荣玦是怎么勾搭上人家的?
雷弋阳:于菀肯定看上荣玦的脸了!
唐逸杰:你有病吧?于菀五十多岁了,荣玦还不到三十,他们俩之间隔了NNNN个代沟啊!再说,就算于菀有钱,有身份有背景,可荣玦不稀罕啊,他有乔乔了,我告诉你啊,除非是脑子有病,否则正常人是不会丢开二十几岁的小姑娘不抱,而去抱那个一脚已经踩进棺材的老女人的。
苏穆:恰恰相反,还真有不少人就不喜欢小姑娘,钟情于菀这种已经能当他们妈的成熟女人,她有钱,有权,娶了她,不仅后半辈子不用愁,最重要的是她一死,名下的所有财产,全都是那个男人的,娶了她最少能少奋斗三十年!你说哪个划算?
唐逸杰:照你这么说的话,还真是欸,不过荣玦本来就不是正常人,你不能拿衡量正常人的标准去看他啊。你说他现在缺啥,他根本什么都不缺,连老婆这种高智商的生物他都有了!还有儿子,人生赢家啊。
方均奕:所以于菀和荣玦为什么穿一条裤子?
叶廷琛:这就不知道了,不过有于氏地产在背后撑着他,这次的投标,不出意外的话,是荣玦的囊中之物,不过也不排除有意外发生,反正我不看好他这次的投标。
雷弋阳:老子听说最近盛天尧和顾言谌走的近,我手下的小记者不止一次拍了他们进高档会所,看来这两颗老鼠屎已经选择一致联合对外了。
苏穆:正好铲除他们。
唐逸杰:荣玦早就想干盛天尧了,上次把他揍个半死,只是个开胃菜而已,现在才是大手笔,我现在特别想看盛天尧和顾言谌自投罗网时的样子,那感觉一定很酸爽。
雷弋阳:说到这个,你们还记得乔乔在电影节颁奖礼上穿的那件旗袍么?
方均奕:记得。
唐逸杰:难道这个还有典故?
苏穆:继续。
叶廷琛:难不成乔沐穿的旗袍,是从于菀手里抢来的?
雷弋阳:叶廷琛!你特么的让老子出一次风头会死,会死,会死啊?
方均奕:哦,这事儿有意思了。
唐逸杰:为了自己的女人得罪自己的合作伙伴,荣玦这笔买卖可做的不划算啊。
叶廷琛:非也非也,说不定人家于菀乐在其中呢。
雷弋阳:终于能让老子说一句完整的话了!憋死老子了!我和你们说啊,我家宝宝和我说,这件旗袍呢,是于菀特意嘱咐红馆的裁缝师傅做的,全球仅此一件哦,可却被乔乔给抢了,不是我说啊,女人嘛,多少都有点斤斤计较,于菀又身份高贵,自己喜欢的东西被别人惦记上了,谁乐意双手奉上啊,况且宝宝还说,这事儿还是荣玦亲自联系于菀,从她手里要来的呢。
唐逸杰:这么大的事你为什么不早说。
雷弋阳:你们也没问啊。
方均奕:他也真够厚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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