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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村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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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们成为了修道者,为了修道,为了早日成仙,一定会花费很多时间的,那个时候,不就没有时间庆祝了。”

金全义说道,“我不想成仙,我只想好好打铁,等我爹娘老了,就给他们换一个好一点的,大一点的房子,好好的照顾他们。”

陆安时拍了拍金全义的胳膊,“这也是我们大家的心愿。”

白小生愤恨道,“王多沾那个臭小子,摆明了就是故意的,让我们找三个人,他们只用找两个人,最后肯定是他们早一步到客栈啊。”

陆安时笑道,“存远不是说,他知道一条小路嘛,存远,你说的小路在什么地方,还没到吗?”

走在最前面的王存远,回过头,紧张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小路,我只是经常在那里看到如翰和三思,而且那里离客栈比较近,不过不知道今天他们还在不在那里。”

白小生打哈气道,“说了半天,那个地方到底在哪?”

王存远扭过头,看了看两侧,“到了,前面一拐就是。”

王存远带着三人来到一条僻静的山路,山路两旁随处可见身上可以发出淡淡荧光的荧光虫。

山路越来越宽,最后竟然可以容纳四辆马车并驾而驱,山路尽头,是一个十米高的大石头,此时,石头上面凿满了小洞,小洞里插着两个灯笼。

白小生好奇道,“这个地方,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就是一时半会想不起来了。”

王存远提醒道,“小时候,我们不是经常玩捉迷藏,这里就是我藏身的地方。”

经过王存远的提醒,白小生终于想起来了,“哦,我想起来了,你还带我来过这个地方,怪不得看着眼熟呢。”

四人靠近石头,看到两个瘦弱的身影蹲坐在石头前,两人中间还有一个小火堆,火堆上面正在烤着什么,发出阵阵香味。

王存远说道,“那两个就是如翰和三思,他们经常在这里烤东西吃。”

白小生又一次愤恨起来,“这两个家伙,真是太过分了,竟然瞒着我们偷吃东西,还不是第一次。”

白小生提议,四人悄悄地走过去,一定要当面质问他们。

趁着夜色浓重,四人悄无声息的走到两人身后,突然,白小生一脚踹在火堆上,火星四溅,顺带着火堆上面烤的东西也被踢到了一边,在地上滚了好几圈,还不知道能不能吃。

其中蹲坐在地上的一个身影迅速起身,踢出一脚,眼看就要踢中白小生的小腿,陆安时却在这时从中作梗,拉着白小生退到一边,急忙开口,“如翰,是我,陆安时。”

这时,另一个人影也迅速起身,摘下灯笼,照向身前,陆安时笑着看向两人,“如翰,没想到你的修为又提升了。”

蒙如翰是蒙程的儿子,从小跟在父亲身后,对于习武与修道,可谓是耳濡目染,虽说比陆安时要晚一点到达人才境,但是陆安时的岁数要比他大,仅凭天赋这一点,就连陆安时都承认自己不如他,虽然少年难免有些心高气傲。

蒙如翰侧过身子,斜眼瞥向躲在陆安时身后的怯懦小生,不急不缓道,“你要赔我一只烧鸡。”

陆安时知道蒙如翰的秉性,虽说有些心高气傲,但是同为一村之民,又是从小一起长起来的,自然不会真的和白小生计较,但是白小生这次着实有些冲动了,让他受一些教训也好。

只见白小生从陆安时身后走出,捡起已经沾满泥土的烧鸡,剔去上面的土块,大口吃着,“看,又不是不能吃。”

武馆少年没有多言,他自然不会真的和白小生作对,自始至终,他的对手都只有一个,那就是谢绝了父亲倾囊相授的好意,而转投他门的陆安时。

武馆少年转过身,第一次和陆安时正面相对,“有事?”

陆安时向前踏出一步,“想找你们参加聚会,就在不留客栈。”

武馆少年同样向前踏出一步,“何事?”

陆安时沉默片刻,最终向后倒退一步,“明天他们也要开始修道了,今天就当是为他们提前庆祝。”

武馆少年活动手腕,发出劈里啪啦的声音,“走吧。”

手提灯笼的瘦弱少年跟在武馆少年身后,和他一起穿过石头旁边的一个等人高的洞口,其余三人得到王存远的准确回答后,也相继穿过洞口,洞口后面也有一条小路,看来这才是王存远口中的那条近路,小路很短,尽头就是不留客栈的后院,武馆少年轻车熟路的推门进入,剩余五人紧随其后,等到他们一起来到客栈七楼的时候,就听到王多沾的笑声,“他们来晚了,是我们赢了。”

听到这话,武馆少年停下脚步,等到陆安时走过自己身边,才又迈开步伐,武馆少年轻声道,“你应该早一点找我。”

陆安时满脸歉意,早一步迈进亭子里,“是我疏忽了。”

十人落定,围坐在一张长桌子前,桌子上摆满了点心和酒水。

王多沾拿起酒壶,给每一个人都倒了一杯酒,酒的味道很淡,微苦中带着一点槐花味,周天申微抿一口,味道不错,可以说老少皆宜。

喝过酒,话匣子就算是打开了。

第一个酒后乱性的是最爱占小便宜的王多沾,只见他一手拿着酒壶,一手拿着酒杯,摇摇晃晃的走到亭子外,王存远有些不放心,害怕他从楼上摔下去,便始终跟在他身后,王多沾迈着小碎步,疯癫似的唱道,“苏三离了洪洞县......”

“唉,准时跟去年来村子唱戏的戏班子学的。”满脸通红白小生吞咽下嘴中的黄色糕点,杯酒润喉,“不能喝,就别喝,嗝,逞什么英雄啊...”

咚的一声,白小生的脸和桌子来了一个亲密接触。

坐在他对面的两个姑娘,一个脸色微红,手脚安分,眼神却不客气的迷乱开来,另一个则是四仰八叉的躺在椅子上,手里还拿着空酒杯。

马仙娣算是老槐村的大家闺秀,平时除了跟随父亲去天香县卖货之外,几乎很少出门,此时她正挺胸抬头的坐在椅子上,嘴巴有些打瓢道,“我说,子珊啊,你这个脾气可不行啊,你这样会嫁不出去的。”铁子珊听到自己的名字,抬起头,看了一眼,然后继续躺在椅子上,彻底昏睡了过去。

武馆少年从下跟着父亲习武,酒量也不是一般人可以比得了的,当陆安时喝下第三杯酒的时候,他的手边已经堆上了三个空坛子,陆安时放下酒杯,不想再喝,武馆少年看了他一眼,一仰脖,又喝了半坛子,陆安时苦笑一声,“又没人给你抢,喝那么急干什么?”

武馆少年自小少言,此时更是没有话讲,只是一个人,自顾自的喝酒,吃糕点,没有得到回复,陆安时也不会觉得自讨没趣,比起举世无双的修道大能者,他更愿意做一位手持双剑,背靠娇娘的逍遥剑客,这也是他为何会拒绝蒙程的原因,不是因为蒙程境界不够,实在是两人不对脾气而已。

从走进亭子,就把灯笼放在脚边的瘦弱少年名叫万三思,是村中帐房先生万历的儿子,自小跟在其父身后,过百天的时侯,万历还为他打了一个铁算盘,一直被万三思背在身后,现在他正蹲在椅子上,手里玩弄着那铁算盘,嘴里叨咕着只有自己才能听懂的话。

酒逢知己千杯少,周天申望着杂乱的八仙桌和窘态百出的同伴,心里又想起了在锁沦的那些日子,又想起了他的好朋友,天首座。不知道它是不是也在天首大陆的某一个角落?

——————

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周天申他们是被王不留和白胖子挨个送回家的,躺在木床上,手里是那本依旧崭新的《聊相和》,《聊相和》里曾讲述了一位剑客短暂的一生,虽然他不是书中的主角,但是他的所作所为足以令人望而生畏,他是最后一个死在女鬼手上的修道者,也是第一位将女鬼打成重伤的男人。

——————

无名山,距离老槐村五十里的一座小山峰上。

山峰顶上躺着几个被开膛破肚,死不瞑目的中年汉子。

蒙程站在一旁,身边是王在留,王不留和周前几人,蒙程沉声说道,“这是这个月第三起命案了,血迹还没干,应该是刚出事不久,不留,听到什么没有?”

王不留摇头,“没有,对方行动很快,我只在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就只听到一点声音,现在已经什么都听不到了。”

蒙程说道,“怎么会有人来到这种地方?”

周前提议道,“还是先将他们入土为安吧。”

蒙程握拳,“这件事一定要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