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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火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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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穿上了红色的衣裳。它的衣裳,全是由密密麻麻的火蚁组成。火蚁爬到它的身上,就等同坐上了一台大汽车,可以到任何想到的地方。

  如果让它发现叮叮,他们必死无疑。当当不能让叮叮有事,又不放心他一个人去寻七彩石和七色鹿,只能让巴克护住他。

  巴克可不干,他连连摇头。他知道自己的使命,但要他放当当一个人面对如此险境,他做不到,死也做不到。她是库玛唯一的女儿,是彩虹城未来的领导人,他不可能弃她而不顾。

  “不,你带叮叮走,我来引开蚁兽!”

  “巴克,这是命令!”

  “你们别争了!”小飞猪打断两人的话,抬起头来,望着蚁兽,突然恢复了力气。“我知道有个地方,这些火蚁不敢进。”

  “你不早说!”叮叮气个半死。它早干嘛去了。当当和巴克两人抢着要牺牲自己,它倒好,一声不吭,有办法也不说。他气不过,伸手在小飞猪的头上拍了一掌。完了还朝它挥挥拳头,警告它,如果再不老实,他的拳头可不是好惹的。

  “你们刚才也没问我啊?”小飞猪委屈,搭拉着大耳朵,提不起劲来。

  “别磨蹭,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叮叮说完这话,才想起小飞猪的屁有多臭。连忙后退半步,仿佛它马上就会放臭屁似的。一脸嫌弃,还用手掩住鼻子。

  小飞猪翻了个大白眼,不与他一般见识。它竖起大耳朵,摇头晃脑说道:“距离这儿不远的地方,有个叫做火焰城的地方,那里长年高温,地面温度高达40多度,一般人都抵挡不住那里的高温,别提这些火蚁了。”

  对了,它们虽然叫做火蚁,并不是它们属火,而是它们长得像火。蚂蚁,最怕的不就是火吗?那火焰城,正是克制它们的好地方。

  “那你还不快些带路!等着当那些火蚁的大餐吗?快走,快走!”叮叮按捺不住,拉住小飞猪的耳朵,让它赶紧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