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夏页沈承易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2章 十年,已经十年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1/3)页
不管过往是好是坏,总之,已经与她的世界,早就彻底切割了。

那些人,那些事,她再也别想指望。

她在绝望和悲痛的嫌隙里,第一次,卖掉了自己身上的血液。

她的血,因为稀有,所以珍贵。

聂采的病是治不好的,丛月回到青恒市的第三个月,寒冬,聂采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聂采死的时候,丛月答应过她,一定会照顾好小寻,将小寻当做自己亲生的孩子一样,抚养他长大。

她不会食言。

孩子跟着她,一直都是吃苦,她非常努力,然而,似乎无济于事,他们没有钱,而用钱的地方又那么多。

卖血,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下下策,卖一次,却又能撑一段时间。

反正她身体好,所以,这倒仿佛是习惯,这血,是能救命的,卖着卖着,就成习惯了。

丛月本来担心自己的身体会因此垮掉,幸好,这具残躯,竟然无比健康。

没有工作是绝对不行的,丛月非常清楚这一点儿。

但这工作,却是越找越泄气,好在最后,凌许给她找了一份清洁工的工作,在一家商场里,她负责负一楼的清洁卫生,上一天休息一天,但一天的上班时间,有十三个小时。

所以,上班的那一天,她就没有办法给小寻和凌许做晚饭了,只能拜托凌许。

但凌许显然不是一个居家型的男人,他说:“放心吧,我保证不会让小寻饿着。”

当然了,方便面也是面,也是能吃饱的。

丛月虽然知道在她上班的那一天,凌许是带着小寻吃方便面的,但她也没有其他的办法。

好在小寻懂事,再连吃了一个星期的方便面之后,他开始自己挽起袖子,做饭了。

其实,原来,聂采生病,赵进来又经常不在家的时候,就是小寻自己做饭的,小小的孩子,那个时候,还只会下面。

而现在的小寻,已经会简单的炒两个菜了。

而家里其他的事情,都可以等到丛月休息的那一天在做。

丛月也稍稍放了心。

工作虽然时间很长,但其实,也并不是很累很辛苦,不过就是做一下公共区域的卫生。

起初两天,丛月的手脚都痛,渐渐也就习惯了。

沈承易在那天之后,再没有出现,丛月不知道他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是否与自己有关?

不过,这些,都已经不是她能关心得上的了。

他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早晚,他也会看清。

这天,丛月本来休息,结果因为对班的大姐家里有点事情,所以,丛月就给她换了个班上。

下班挺晚了,丛月收拾好了,然后,就急匆匆的从商场出来,往公交车站赶。

她得赶这最后一班公交车,晚了,就只有走回去了,其实,走回去也不是很远,也就四十分钟的路程。

丛月有时候为了省钱,会走路回去,但大多数时候,因为小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