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绝望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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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掉。
话说你们也太自私了吧,居然为了自己的活命而拒绝让我提升实力,活该你们一辈子当畜生。
也就是这群狼不会说话吧,不然高低得给路阳整两句。
“我们不是人,但你是真的狗!”
这一晚上他东奔西跑,追着狼群进行单方面屠杀,追着追着前面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咦,那不是逃走的白狼么?
呔!那大白狗别跑。
狼王怎么也没想到,小弟居然带着那杀神跑到了自己的藏身之处,眼见着路阳满身血污的向着自己跑来,吓得狼王玩了命的跑啊。
这要被逮到了还能有活命?也不知道这个人类是吃什么长大的,明明看起来没什么实力,怎么会如此的凶残。
白狼在前面跑,路阳在后面追,可两条腿毕竟不如四条腿跑的快,追着追着就失去了白狼的影子。
这时候路阳也发现了一个严肃的问题:自己迷路了。
白天还能依靠着太阳光线和那座大山来辨别方向,可是晚上整片树林里都黑漆漆的,自己一路追来早不知道跑了多远,现在想回去也辨别不出方向了。
这下坏了,食物和衣服还有手机都放在了背包里,更重要的是离开秘境的符咒也在那。
没有吃的还能想办法,但是没有了符纸他真不知道该怎么离开这个鬼地方。
兜兜转转到天亮,路阳还是没找到自己的基地,看着周围都一模一样的树木花草,他长叹一声,跃上树梢愤然离去。
路阳的理念是想不通就不想,得不到就不要,找不着……那就是找不着了,再想别的办法吧,如果想不出来,那就不想……
沿着既定方向,再次朝着远处的高山跑去,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去那里,但是相比在这片树林里没头绪的乱转,还不如给自己定下一个小目标。
一个能达成的小目标,比如先……跑到那座山下。
有着木系和水系再深,食物和饮用水都不是问题,饿了可以通过木系感知周围动物的活动迹象,可了就直接从空气中凝结出水分子供自己饮用,就这么不分白昼的奔跑了三天,终于离开了这片森林。
走出森林的路阳仿佛是变了个人一般,三天的赶路让他习惯了这种孤寂,在苍茫无际的森林之中,一个人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存在,所谓人力可以胜天,但是人力很难战胜自己的孤独,真正将一个人击垮的,未必是多么强大的敌人,也许是中年丧偶、老年丧子。
这种再无希望的孤独感,再强大的人也难以承受。
路阳挺过来了,这得益于他十四岁后就独立的生活,得多亏了他在学校之中没有什么朋友,从小到大就一个人长大,孤独就是最好的伙伴。
网上有句烂大街的至理名言:凡不能将你击倒的,必将使你更为强大。
从害怕孤独到适应孤独再到喜欢上孤独,这是一个痛苦且漫长的过程,知道高中认识了戴宇桓和杨剑华,这才让他黑白的人生中看到了一丝光彩。
原来有朋友的陪伴,居然是这样的幸福。
所以在这三天里,当熟悉的孤独感再次将他包围的时候,当摆脱了最开始的不适应后,路阳洒然一笑:“孤独嘛,我早就习惯了。”
在这个毫无人烟的地方,面对一个人的渺小需要勇气,也需要强大的毅力,所以当他从这片名为“孤寂”的森林中走出来时,他的精神力以及意志力都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
自此之后大多数的幻术将很难再左右路阳的心境,这与修为无关,与天赋也无关。
穿越了森林,前面的路更加难走。
那是一片沙漠,一眼望去其面积未必比孤寂森林小,狂风卷起黄沙在漫天飞舞,焦灼的热浪打在脸上,很疼。
远处的高山还在那个地方,并没有因为他走出了森林而显得靠近多少,依旧是在天际线的边缘。
当踏入沙漠的时候,路阳就感觉很焦躁,那是发自灵魂的焦躁,眼前的一切都仿佛是在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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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掉。
话说你们也太自私了吧,居然为了自己的活命而拒绝让我提升实力,活该你们一辈子当畜生。
也就是这群狼不会说话吧,不然高低得给路阳整两句。
“我们不是人,但你是真的狗!”
这一晚上他东奔西跑,追着狼群进行单方面屠杀,追着追着前面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咦,那不是逃走的白狼么?
呔!那大白狗别跑。
狼王怎么也没想到,小弟居然带着那杀神跑到了自己的藏身之处,眼见着路阳满身血污的向着自己跑来,吓得狼王玩了命的跑啊。
这要被逮到了还能有活命?也不知道这个人类是吃什么长大的,明明看起来没什么实力,怎么会如此的凶残。
白狼在前面跑,路阳在后面追,可两条腿毕竟不如四条腿跑的快,追着追着就失去了白狼的影子。
这时候路阳也发现了一个严肃的问题:自己迷路了。
白天还能依靠着太阳光线和那座大山来辨别方向,可是晚上整片树林里都黑漆漆的,自己一路追来早不知道跑了多远,现在想回去也辨别不出方向了。
这下坏了,食物和衣服还有手机都放在了背包里,更重要的是离开秘境的符咒也在那。
没有吃的还能想办法,但是没有了符纸他真不知道该怎么离开这个鬼地方。
兜兜转转到天亮,路阳还是没找到自己的基地,看着周围都一模一样的树木花草,他长叹一声,跃上树梢愤然离去。
路阳的理念是想不通就不想,得不到就不要,找不着……那就是找不着了,再想别的办法吧,如果想不出来,那就不想……
沿着既定方向,再次朝着远处的高山跑去,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去那里,但是相比在这片树林里没头绪的乱转,还不如给自己定下一个小目标。
一个能达成的小目标,比如先……跑到那座山下。
有着木系和水系再深,食物和饮用水都不是问题,饿了可以通过木系感知周围动物的活动迹象,可了就直接从空气中凝结出水分子供自己饮用,就这么不分白昼的奔跑了三天,终于离开了这片森林。
走出森林的路阳仿佛是变了个人一般,三天的赶路让他习惯了这种孤寂,在苍茫无际的森林之中,一个人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存在,所谓人力可以胜天,但是人力很难战胜自己的孤独,真正将一个人击垮的,未必是多么强大的敌人,也许是中年丧偶、老年丧子。
这种再无希望的孤独感,再强大的人也难以承受。
路阳挺过来了,这得益于他十四岁后就独立的生活,得多亏了他在学校之中没有什么朋友,从小到大就一个人长大,孤独就是最好的伙伴。
网上有句烂大街的至理名言:凡不能将你击倒的,必将使你更为强大。
从害怕孤独到适应孤独再到喜欢上孤独,这是一个痛苦且漫长的过程,知道高中认识了戴宇桓和杨剑华,这才让他黑白的人生中看到了一丝光彩。
原来有朋友的陪伴,居然是这样的幸福。
所以在这三天里,当熟悉的孤独感再次将他包围的时候,当摆脱了最开始的不适应后,路阳洒然一笑:“孤独嘛,我早就习惯了。”
在这个毫无人烟的地方,面对一个人的渺小需要勇气,也需要强大的毅力,所以当他从这片名为“孤寂”的森林中走出来时,他的精神力以及意志力都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
自此之后大多数的幻术将很难再左右路阳的心境,这与修为无关,与天赋也无关。
穿越了森林,前面的路更加难走。
那是一片沙漠,一眼望去其面积未必比孤寂森林小,狂风卷起黄沙在漫天飞舞,焦灼的热浪打在脸上,很疼。
远处的高山还在那个地方,并没有因为他走出了森林而显得靠近多少,依旧是在天际线的边缘。
当踏入沙漠的时候,路阳就感觉很焦躁,那是发自灵魂的焦躁,眼前的一切都仿佛是在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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