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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监狱服刑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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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狱 七(真实的越狱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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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熊彪在社会上的数十位朋友和熟人到庭参加旁听。

  首先,是公诉人宣读公诉材料。

  公诉人说:“...... 虽然熊彪携带的毒品不是在交易时被缴获,但熊彪过去曾有的贩毒记录说明,他所携带的571克***是用来贩卖的......,我们认定他不是简单的持有,因此,熊彪的贩毒事实成立。”

  熊彪并不为检察机关的指控而感到紧张。这份指控材料,他于几天前已在看守所收到了副本。他相信他的两名律师,跟相信外面的人已经疏通了某种关系。

  已进入律师辩护阶段。

  律师对检察官说:“请问,检察官,如果某一天你在街上看到一个漂亮的包,包里装着满包的金条,你把它捡了起来,这个时候来了警察,又来了丢包的人,能不能说这个包就是你偷的呢?”

  检警官不予回答。

  律师又说:“检查官,警察抓住我的当事人时,他的身上确实带有571克***,能说明他拿着***就是要贩卖的吗?”

  检察官说:“我们有证人证词,说明熊彪在长期从事贩卖***的违法活动。”

  律师说:“你能保证你们的证人不是从别有用心的角度去作证吗?我敢肯定,如果要找这样的证据,我能找到一大堆,我还能找到一大堆熊彪没有贩卖毒品的证明。”

  律师说着,激动了,用手指着旁听席上的人,问道:“有谁愿意出来做证,证明熊彪没有从事过犯毒的活动?”

  律师的话说完,旁听席上站起来好几十人。这几十人都是熊彪的亲朋好友。

  持“**”的法警立即冲到审判台下站着。

  检察官不高兴了。

  检察官说:“我们还有公安部门出示的证据,证明熊彪因贩毒而被罚款的罚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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