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以婚成爱:你好,黎先生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百九十四章 我就放你自由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1/3)页
等静姝醒来,我再还你自由!

陆北辰又看了一眼敞开的大门,而后伸手按了电梯扭,今天他突然不想工作了,他决定等她回来!

张曼带着顾笙歌到了B市的安置区,弯弯曲曲的羊肠巷里满地垃圾,污水横流,压烂的西红柿淌着红汁,粘了一地,她犹如跋山涉水般的行走艰难,两旁看去,一楼的住户大都敞开了门,屋里灯光昏暗,错落着几张铁制的上下铺,门口摆了摊子卖些劣制的洗水和沐浴露,少有人看顾生意,都光着膀子聚在一起打牌。

走进里巷,张曼在第三栋拐进了楼梯间,水泥楼梯像被铁锤砸过,每一级不是坑就是洞,扶手生了斑斑铁锈,阶梯上落了一层锈渣子,上了三楼,是条长长的走廊,张曼走到其中的一间房前,铝制的门虚掩着,上面很多黑污的手印脚印,她用纸巾隔着手推门,一股腐烂的味道呛入鼻息,顾笙歌咳了几声,跟着进屋。

方方正正的一间房,阴黑得像牢监,墙壁高处开了个小窗,透进一道幽蓝的光线,飞舞的蚊虫似镀了层银,张曼摸到开关,天花板上吊着的灯泡亮了,顾笙歌惊骇地张开嘴,此刻床上蜷着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枕头和被子脏得看不出颜色,大块大块的污迹水印糊了被面和枕套。

“她是?”顾笙歌不敢置信。

“她就是许依依!”张曼用脚扫开一堆垃圾,拿纸巾垫在塑胶凳上,拉着她在一旁坐下。

“看样子她这会应该睡死了,我们等她醒吧。”

“她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她…她家人呢?”顾笙歌看了看床上骷髅般的许依依,这副脏样,跟她记忆中的许依依差异太大了!

张曼鄙夷地‘嗤’了一声,“你还当真认为她父母是高干?实话告诉你,她爸在她上初中的时候就被判了无期徒刑,这会还在牢里关着呢!她妈是个档次很低的小姐,这些是我们毕业后没多久后我才知道的。”她见顾笙歌很吃惊,又有些恨怜道,“她因为吸毒才搞成这样的,不过,这也算是报应吧!”

“报应?!”顾笙歌隐隐猜出什么,但也没问,等着张曼告诉她。

“你当初不是说你父亲公司资金上出现了问题但是又不想让邱洋知道吗?而那次许依依骗你去了KTV包厢,然后以十万的价格把你卖给了一个黑道小头目!如果当初不是陆总及时出手把喝醉的你带离‘天上人间’,后果不堪设想!”张曼又恨恨地瞪着床铺。

“我听陆总的助理金泽说,一开始陆总表示不管这件事的,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拿出几倍的钱付给那个头目,之后他就约了你,并且跟你签下了婚后协议,从此你就成了名义上的陆夫人。”

顾笙歌只呆呆地看着床上的脏女人,思绪一片混乱…

原来…

原来当年是他出面救了她,但她却浑然不知!

要知道许依依可是她和张曼大学时期最好的朋友,她怎么能对她做出那样的事?

而自己居然从头至尾都被蒙在鼓里!

张曼手搭在她颤抖的肩上,“你还记不记得当初那个包厢里有个叫江总的老头?那时许依依说他是她父亲的朋友,其实江老头是她在外面的姘头!”

顾笙歌低头回忆,片刻想起一个快要谢顶、还打了她一个耳光的胖子,油光满面,浑浊的眼珠子总是不怀好意,也是因为那个人,她和陆北辰有了第一次的见面!

而她当初之所以会去那家夜总会,是因为许依依说她的父亲把十万块钱放在了江老头那里,让她自己直接去拿…

谁能料想得到其实她是跳入了许依依事先设计好的圈套里!

那时候她按照许依依给的地址去了约定好的KTV包厢,一直站在楼下等待的江老头见到她,笑得像一尊佛,说那十万块钱在他秘书那,他已经让秘书拿钱过来了,让她先去楼上的包厢里等等。

顾笙歌想反正是许依依的父亲的朋友,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迟疑了一下便跟着上了楼。

她一向戒心重,进了包房里面,便抿紧了唇不喝酒也不说话,直到她催了江老头好几次,他都不耐烦得推托,紧接着又有人对她毛手毛脚,这才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

包房里还有陆北辰,自他进门起顾笙歌就注意到了,要忽视那样冷峻的人不太可能,所以在她和江总拉拉扯扯时,用乞求的眼光投向他好几次,只不过他都视而不见,进退无路时她才知道那个男人根本不会帮她,要脱身只能靠自己!

放弃了求救,她抓起酒瓶,想敲破了以自杀威胁,毕竟那是KTV,再怎么嚣张总不敢闹出人命来。

陆北辰直到那一刻才挺身而出,她想过即便出了江老头这虎穴可能会落入他这狼窝,但最后还是选择了相信他!

因此,当陆北辰搂着她的肩出包房大门时,她没有丝毫的反抗。

到了楼下,他才放开她,她狼狈得抓着被扯掉了三颗扣子的衬衫领口,低着头连声说谢谢。

陆北辰只用余光扫了她一眼,吩咐身后的保镖把西服脱下来扔给她,语气淡淡,“你读哪个学校的?”

她接过西装飞快得套上西服,犹犹疑疑得说了校名,却迟迟不敢上车,陆北辰坐在车里等了半晌,才讽刺道,“上车看看你的样子先!”

顾笙歌从车内镜里看清楚了,半边脸红肿得亮,束起的头乱蓬蓬地堆在后脑,丑得不堪入目。

她感到好丢脸,抓起滑到尾的皮筋,用手梳理了头,“谢谢,那个人是我同学父亲的朋友,我也不知道是那种人,幸好你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