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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五章:军法治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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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投身准备郑白渠的疏浚。在韦济的建议下,疏浚工程从冯翊郡开始,因而大批逃民得到京兆府的布告以后,已经有一部分距离冯翊近的,进入了冯翊地界。

  秦晋自有他的安排,这些人既然进入了冯翊郡地界,就要彻底听从他的安排。

  首先一点,绝不能再松散无序的啸聚一处,出则成群,走则成片。

  为此,秦晋特地从神武军中抽调了数千人,分驻冯翊边界各处,收容整编进入郡内逃民。所有逃民,只要进入冯翊郡,就会立即被安置到“集中营”内。然后,有专人到营中为所有人登记造册姓名籍贯。紧接着再按照军中办法,建立旅率队伍……简言之,就是一切均按照军中办法管理,这些逃民亦要遵从神武军军法,否则将会受到军法的严厉惩处。

  处置逃民的军法,秦晋并没有本着那种爱惜人力的原则,在以不伤筋动骨的前提下达到惩戒的目的。因为这些逃民的眼里只有吃饭为了活命一说,让他们顾忌尊严和脸面,只怕连潼关都逃不到就死在路上了。

  说句诛心的话,能逃到潼关以西的人,早都不是什么良家子了,他们为了活命可以付出任何代价,之所以没有投了安禄山,是他们心底里多少还对唐朝存着点念想。

  所以,尽管秦晋也同情他们的遭遇,却绝不能心软,只有用重典,维护住了秩序,一切才皆有可为。

  正所谓慈不掌兵,将这些以军法编练的民夫,用绝对的暴力约束起来,短短七八日功夫,竟已经整编了有五万人众。而且这仅仅是登记造册,整编完毕的人数。“集中营”里还有一大批等着登记造册,接受整编的逃民。

  最初之时,逃民们对秦晋的强力约束也有许多人甚为不满,甚至煽动了一大帮人群起闹事,企图以法不责众的手段威逼胁迫秦晋就范。但可惜这些人选错了斗争的对象,秦晋怎么可能让他们得逞呢?

  仅仅五百神武军甲士步卒,冲进了数千人的闹事人群,所到之处便如利剑断水。对付闹事的难民,于神武军而言,的确是杀鸡用牛刀。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闹事的首恶,以及百十随从被一体擒拿。

  这些人里多数在山东之时,都是豪强巨富之家,到了潼关已经受尽了折磨和屈辱,现在为了口饭吃又要受到诸多限制,岂能甘心任人摆布?振臂一呼,带头闹事自然也就不可避免。

  但秦晋又岂是易与之辈?抓了这些人以后,不管对方痛哭悔罪,抑或是逃民中长者出面求情,一律按照入营之前颁布的军法,就地斩首。

  非但如此,行刑之后,闹事之人的首级被高高悬挂在营外的高杆之上,时时警告着那些心存不满之人,莫要做非分之事。

  杜甫劝说秦晋,这么做会使营中之人怨愤之心过甚,对士气而言不是好事。

  秦晋却道:

  “都是些疏浚河道的民夫,难不成还要指望着他们打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