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是她情郎没错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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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你想你的绣活有一天也能卖个好价钱吗?”
暮词无语,道:“这个不值钱的。”
许多普通人家都靠绣活为生,是真卖不几个钱。
朝歌笑了笑,道:“普通的买卖当然值不了几个钱,如果能卖给皇子皇妃,那可就值钱了,到时候你不仅赚了银子,你连名气也一块赚了。”
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把绣活做到宫里的,但朝歌竟然觉得她的绣活能穿到皇子皇妃皇上身上,这便让她很得意了,得意过后又道:“你说什么疯话呢,做宫里的生意,这个渠道怎么来?”
“只要你有成为天下第一绣的志向,渠道算什么,那都是人挖出来的。”
“你好大的口气啊!”
暮词莫名心情大好。
天下第一绣,她的绣活可以穿到那些尊贵的皇子身上,穿到京城那些王公贵族的身上。
她稍微幻想了一下,到时候她还能赚许多的钱子,白花花的银,都是靠她自个赚来的。
朝歌看她一眼,笑道:“以咱沈府的能力,想一想办法还是会有的,想当年大伯不就是想做皇商的生意吗?只是后来出了事情,这皇商的生意后面就没有做了,我想这也是大伯的一个遗愿吧。”
忽然提到她爹,三姑娘怔了一会。
她爹娘去世的时候她还小,其实也没有印象了。
十年过去,对于父母的想念最多也就是,我要是也有父母就好了。
如果有父母,她也会有人疼有人爱的。
“我倒是想帮爹爹完成这样的遗愿。”她微微犯了愁,但她没这本事呀。
“只要有决心,一切都有可能。”
“你这话我也稍微认同一点。”
“既然你也稍微认同,那等我们家联系上了这份生意后,你可得有拿得出手的绣活,别让旁人抢了这天下第一绣的名头了。”
“那是当然了。”
真真假假,两个姑娘聊了一阵子,她又指点了朝歌几句。
她虽然把线绣上去了,绣得实在难看,不能不批评她:“我就没见过像你这般笨手笨脚的姑娘,你看我。”
朝歌心里给她翻了个白眼。
若是霁月在,一定会鼓励她说:谁说你没天赋的?胡说八道,别听她的,多练练,熟能生巧。
想到霁月,心便像让人抹了一层蜜,暮词说什么大实话她也不在乎。
她狗嘴里几时吐出过人话来。
“三姐姐,你知道大哥去哪了吗?”
她忽然有此一问,是想着霁月会不会在临走时给暮词留了什么口信?
暮词说:“去游历了。”
朝歌了然,原来暮词也不知道呀。
霁月没告诉她去京师这件事情,她也就不那么计较了。
等醒悟过来,方才发觉自己竟然默默的吃了暮词的醋,这想法真是要不得。
即使是霁月告诉暮词他去了京师也没什么,照理说,他们的关系更亲近。
“三姐姐,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大哥会飞黄腾达,青云直上,皇权富贵都在手?到时候你摇身一变,成为权臣大人的妹妹,全京城优秀的公子任你挑。”
这话令暮词笑了一下,她说:“大哥那么有学问,那么聪明的人,飞黄腾达还不是早晚的事情吗,没准这次出门游历,遇着了个什么高人,就提拔了他也不一定。”
朝歌莫名就被噎住。
她一直觉得暮词是个笨蛋,死脑子,不转弯。
死脑子,不转弯的其实一直是她朝歌。
对于霁月的前程,暮词看得比她高比她远。
她对霁月竟然怀有这般的期望。
“沈朝歌,我可把丑话说在前头,大哥先是我大哥,才后是你大哥,你休要整天和我抢大哥,凡事要讲先来后到的懂吗?”
“我没有和你抢大哥。”
大哥是暮词的大哥,但是她朝歌的情郎呀。
这种没羞臊的想法一冒出来,她心底就像鱼儿吐泡在翻腾。
事情本来就是这般,大哥临走前与她结了同心结,还亲了小嘴嘴,是她情郎没错了。
暮词也没与她在大哥这事情上争辩,反正大哥现在也不在府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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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你想你的绣活有一天也能卖个好价钱吗?”
暮词无语,道:“这个不值钱的。”
许多普通人家都靠绣活为生,是真卖不几个钱。
朝歌笑了笑,道:“普通的买卖当然值不了几个钱,如果能卖给皇子皇妃,那可就值钱了,到时候你不仅赚了银子,你连名气也一块赚了。”
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把绣活做到宫里的,但朝歌竟然觉得她的绣活能穿到皇子皇妃皇上身上,这便让她很得意了,得意过后又道:“你说什么疯话呢,做宫里的生意,这个渠道怎么来?”
“只要你有成为天下第一绣的志向,渠道算什么,那都是人挖出来的。”
“你好大的口气啊!”
暮词莫名心情大好。
天下第一绣,她的绣活可以穿到那些尊贵的皇子身上,穿到京城那些王公贵族的身上。
她稍微幻想了一下,到时候她还能赚许多的钱子,白花花的银,都是靠她自个赚来的。
朝歌看她一眼,笑道:“以咱沈府的能力,想一想办法还是会有的,想当年大伯不就是想做皇商的生意吗?只是后来出了事情,这皇商的生意后面就没有做了,我想这也是大伯的一个遗愿吧。”
忽然提到她爹,三姑娘怔了一会。
她爹娘去世的时候她还小,其实也没有印象了。
十年过去,对于父母的想念最多也就是,我要是也有父母就好了。
如果有父母,她也会有人疼有人爱的。
“我倒是想帮爹爹完成这样的遗愿。”她微微犯了愁,但她没这本事呀。
“只要有决心,一切都有可能。”
“你这话我也稍微认同一点。”
“既然你也稍微认同,那等我们家联系上了这份生意后,你可得有拿得出手的绣活,别让旁人抢了这天下第一绣的名头了。”
“那是当然了。”
真真假假,两个姑娘聊了一阵子,她又指点了朝歌几句。
她虽然把线绣上去了,绣得实在难看,不能不批评她:“我就没见过像你这般笨手笨脚的姑娘,你看我。”
朝歌心里给她翻了个白眼。
若是霁月在,一定会鼓励她说:谁说你没天赋的?胡说八道,别听她的,多练练,熟能生巧。
想到霁月,心便像让人抹了一层蜜,暮词说什么大实话她也不在乎。
她狗嘴里几时吐出过人话来。
“三姐姐,你知道大哥去哪了吗?”
她忽然有此一问,是想着霁月会不会在临走时给暮词留了什么口信?
暮词说:“去游历了。”
朝歌了然,原来暮词也不知道呀。
霁月没告诉她去京师这件事情,她也就不那么计较了。
等醒悟过来,方才发觉自己竟然默默的吃了暮词的醋,这想法真是要不得。
即使是霁月告诉暮词他去了京师也没什么,照理说,他们的关系更亲近。
“三姐姐,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大哥会飞黄腾达,青云直上,皇权富贵都在手?到时候你摇身一变,成为权臣大人的妹妹,全京城优秀的公子任你挑。”
这话令暮词笑了一下,她说:“大哥那么有学问,那么聪明的人,飞黄腾达还不是早晚的事情吗,没准这次出门游历,遇着了个什么高人,就提拔了他也不一定。”
朝歌莫名就被噎住。
她一直觉得暮词是个笨蛋,死脑子,不转弯。
死脑子,不转弯的其实一直是她朝歌。
对于霁月的前程,暮词看得比她高比她远。
她对霁月竟然怀有这般的期望。
“沈朝歌,我可把丑话说在前头,大哥先是我大哥,才后是你大哥,你休要整天和我抢大哥,凡事要讲先来后到的懂吗?”
“我没有和你抢大哥。”
大哥是暮词的大哥,但是她朝歌的情郎呀。
这种没羞臊的想法一冒出来,她心底就像鱼儿吐泡在翻腾。
事情本来就是这般,大哥临走前与她结了同心结,还亲了小嘴嘴,是她情郎没错了。
暮词也没与她在大哥这事情上争辩,反正大哥现在也不在府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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