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玉面刹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2/3)页
,自然也是想到了那日对她的恶行。
行山路时,路途颇陡,他拿了根棍子牵着石榴,山林寂静,二人都没说话,一时安静的让人尴尬,过了好一会儿,任霁月才咳了一声道:“那日的事,是我太粗莽了。”
哪日?哦,掐她脖子那日。
石榴已经不计较了。
她还能怎么计较,胳膊还能拧过大腿不是。
任霁月的声音难得有些委屈:“可你也不该说我、说我是外室子。”
少年特有沙哑的声音传入耳朵像是一层麻椒粉一样洒进鼓室里,炽热从耳边一直延伸到脸颊,石榴听了只觉得羞愧难安,她那时只想着逞强立些威风,自然挑着刺儿头的话讲于他,没想到倒是伤了他的心。历朝历代以来,女子都是不能做主自己的命运的人,石榴哪怕再恨及任霁月也是无根由,恨他为何生,恨他为何要来到梅林任家,不若恨老太爷为何不管住自己的下半身。
石榴难得真诚,白皙的手探出去越过木棍揪着任霁月的衣服摆摇了摇:“小叔叔,对不起啊。”
任霁月心倏尔便软了下来,就是以前再怎么想把她削成一片一片的,如今倒是没有半分气儿了。到底端着她叔叔的位子,必对后辈要大方宽容些。
山路只行了一半,石榴便真的饿的走不动了。她本来就是下山去打牙祭的,自然肚囊空空,哪里想到来了那么一出,涮羊肉没吃到,还差点把自己的胆子给吓破了。
二人离得近,任霁月自然是听着了,他耳背微红,拉着石榴上了块土坡。天色早已暗沉的不像话,如今便是回了山上大儒那,怕是厨房里也没饭了。
石榴累得两腿发软,坐在大青石上摊开袖子当蒲扇扇风。
任霁月随身带着剑,这是他从小的习惯,以前他和娘流散在外时受了不少欺负,还是十岁那年大师傅找到他传授了他武功才改变自己被欺凌的现状。
凤岭山经常有行人上来采风眺远,故而山上没有什么大只的野兽,灌木林间唯有些柴瘦的兔子,可在这个地儿也有胜于无。
石榴才缓了会儿神,便见任霁月提着只灰兔子从灌木丛里走出来,他的袍角沾满了苍耳,原本华丽的袍子也兜着一堆酸果。
“兔子。”石榴从他手里抱过来,幸喜的揉着它的爪子,任霁月一松衣服做的布兜,果子滚在灰扑扑的地上,而后伸出手从石榴怀里拎住兔子的背脊:“你不饿?”
“饿。”石榴老实答。
任霁月点了点头,手起刀落便结果了兔子。石榴看的一骇,抖着手惊了下:“你怎么能杀兔子。”
任霁月一边刮兔子皮,一边道:“怎么不能?”
石榴简直觉得这人不可理喻,揉着自己脑袋说:“兔子这么可爱,你怎么能杀了兔子?”
说完,自己都觉得有些强词夺理,又不是她捉的兔子,凭什么能决定它的死活?
任霁月倒是没说什么,梅林任府家大业大,不论是任施章还是崔贞再到任石榴都不识人间疾苦,自然也保留了天性中良善的一部分。可任霁月不同,幼时娘体弱多病,连吃饭的钱都没有,更别说有钱去治病,最潦倒的时候他还同恶犬抢过饭吃。
当然这些无需对石榴赘言。于是他更抿紧了嘴,将皮毛刮干净后,辅之各种野果又燃了柴做了烧烤野兔。
兔子虽然柴瘦,倒是出油,不一会儿便冒出诱人的香气。石榴鼓着脸坐着一起极有气节的显示自己不吃“嗟来之食”。
可任霁月却是阴险的人物,他用刀剔下最肥美的兔腿递给她。
石榴直溜溜的看着兔
(本章未完,请翻页)
第(2/3)页
,自然也是想到了那日对她的恶行。
行山路时,路途颇陡,他拿了根棍子牵着石榴,山林寂静,二人都没说话,一时安静的让人尴尬,过了好一会儿,任霁月才咳了一声道:“那日的事,是我太粗莽了。”
哪日?哦,掐她脖子那日。
石榴已经不计较了。
她还能怎么计较,胳膊还能拧过大腿不是。
任霁月的声音难得有些委屈:“可你也不该说我、说我是外室子。”
少年特有沙哑的声音传入耳朵像是一层麻椒粉一样洒进鼓室里,炽热从耳边一直延伸到脸颊,石榴听了只觉得羞愧难安,她那时只想着逞强立些威风,自然挑着刺儿头的话讲于他,没想到倒是伤了他的心。历朝历代以来,女子都是不能做主自己的命运的人,石榴哪怕再恨及任霁月也是无根由,恨他为何生,恨他为何要来到梅林任家,不若恨老太爷为何不管住自己的下半身。
石榴难得真诚,白皙的手探出去越过木棍揪着任霁月的衣服摆摇了摇:“小叔叔,对不起啊。”
任霁月心倏尔便软了下来,就是以前再怎么想把她削成一片一片的,如今倒是没有半分气儿了。到底端着她叔叔的位子,必对后辈要大方宽容些。
山路只行了一半,石榴便真的饿的走不动了。她本来就是下山去打牙祭的,自然肚囊空空,哪里想到来了那么一出,涮羊肉没吃到,还差点把自己的胆子给吓破了。
二人离得近,任霁月自然是听着了,他耳背微红,拉着石榴上了块土坡。天色早已暗沉的不像话,如今便是回了山上大儒那,怕是厨房里也没饭了。
石榴累得两腿发软,坐在大青石上摊开袖子当蒲扇扇风。
任霁月随身带着剑,这是他从小的习惯,以前他和娘流散在外时受了不少欺负,还是十岁那年大师傅找到他传授了他武功才改变自己被欺凌的现状。
凤岭山经常有行人上来采风眺远,故而山上没有什么大只的野兽,灌木林间唯有些柴瘦的兔子,可在这个地儿也有胜于无。
石榴才缓了会儿神,便见任霁月提着只灰兔子从灌木丛里走出来,他的袍角沾满了苍耳,原本华丽的袍子也兜着一堆酸果。
“兔子。”石榴从他手里抱过来,幸喜的揉着它的爪子,任霁月一松衣服做的布兜,果子滚在灰扑扑的地上,而后伸出手从石榴怀里拎住兔子的背脊:“你不饿?”
“饿。”石榴老实答。
任霁月点了点头,手起刀落便结果了兔子。石榴看的一骇,抖着手惊了下:“你怎么能杀兔子。”
任霁月一边刮兔子皮,一边道:“怎么不能?”
石榴简直觉得这人不可理喻,揉着自己脑袋说:“兔子这么可爱,你怎么能杀了兔子?”
说完,自己都觉得有些强词夺理,又不是她捉的兔子,凭什么能决定它的死活?
任霁月倒是没说什么,梅林任府家大业大,不论是任施章还是崔贞再到任石榴都不识人间疾苦,自然也保留了天性中良善的一部分。可任霁月不同,幼时娘体弱多病,连吃饭的钱都没有,更别说有钱去治病,最潦倒的时候他还同恶犬抢过饭吃。
当然这些无需对石榴赘言。于是他更抿紧了嘴,将皮毛刮干净后,辅之各种野果又燃了柴做了烧烤野兔。
兔子虽然柴瘦,倒是出油,不一会儿便冒出诱人的香气。石榴鼓着脸坐着一起极有气节的显示自己不吃“嗟来之食”。
可任霁月却是阴险的人物,他用刀剔下最肥美的兔腿递给她。
石榴直溜溜的看着兔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