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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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木丛中就窜出几条胖胖的影子,还有从墙上跳下来的,是几只猫,个个毛厚身肥。
叶季安顿时头皮发紧,这些猫显然很亲人,咪咪叫着就往他们周围聚,亲昵地撒着娇,蹭在小腿和脚踝上。
他垂下眼,近乎茫然无措地盯着这些自己缺乏接触经验的动物,“我没觉得,”他说,“只是觉得相处起来很舒服。”
“那就好。”
“您对他是不是太缺乏信心了,”叶季安被一只猫用尾巴缠上,看那两只爪子压在自己的拖鞋上,他惊讶于自己没有下意识逃走,“您的儿子比太多人优秀得多。”
“也许吧。”董事长抬头看天。
叶季安眼睁睁看着那猫打起哈欠,露出一小截舌头和尖尖的牙,有些说不出话。
“我是总有点不放心他,就是不想让他再错得离谱,然后再受伤害了,”董事长说,“梁逍是那种需要很多爱的孩子,虽然他自己可能没有意识到,但是他敏感,有点完美主义,也会对某些事情非常在意,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他,或者说,理解的是极少数,在我眼里他可不就是个小孩吗,”说着他又抱起双臂,远远地往柿子树梢上的喜鹊窝看,“所以现在,我想跟你说的可能也有点多。怎么说呢,从小到大,我们都想给他很多很多爱,但结果是,我们都做得不好,反而因为我们自己的问题,给了他更多的忽视和伤害,这都是同龄人不需要去努力接受的,所以对他也挺不公平。”
叶季安的注意力已经从猫身上转移,虽然胡妈来喂食了,围在他们身边的猫咪越来越多,可他没工夫去害怕,只是点点头,认真地听。
“小时候,他妈和他哥刚出事那段时间,我意识到自己作为父亲确实做得不怎么好,所以把工作都放下了,跑过去陪了他两年,小孩儿叛逆期嘛,多数时候他都不怎么跟我说话,但一吵起来就特别凶,我记得有一次他和我吼,说都是因为我们,他才有那种阴阳怪气的性格。把我气得要命,我觉得我已经做到最好了,对他也尽到了义务,是他自己天天胡思乱想,”董事长闭上嘴,安静了好一阵子,“但我后来他又来和我道歉,最要面子的十六七岁,和人打架腿上打石膏都没掉眼泪,说对不起的时候,哭了。我就忽然觉得,他以前说的没错,出生没多久他妈妈就带他哥出国了,我又一直在忙工作,等他长大点就急着把他送出去,结果没两年就遇到那种事,打开门,看到自己老妈死在自己沙发上,没有个人样,这种事无论怎样都是一辈子忘不了。都说什么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这话其实就是自我安慰。”
“的确,”叶季安深深呼吸两口,“他后来还会因为这件事失眠。”
“现在呢?”
“现在好了。”
“谢谢你,真的,小叶,”董事长慢慢地说,“我真没想到他还能遇到这么一人,然后你,当啷一下子,就这么出现了。还跟这儿听我一老头子说这么多家事,哈哈。”
“这不该谢我,是梁逍自己长大了,然后被我给捡着,”猫挠了挠叶季安的鞋面,他还是看着它,“我们俩有那种,共同语言,我小时候也过得很糟,后来拼命想逃离,成功了,觉得自己在千里之外扎根了,怎么还是天天想死。但我现在不想了,我甚至很少回忆起小时候的痛苦,它们都很模糊了。”
“我觉得痛苦这种东西不是用来回忆的,因为吃亏的只有你自己。它应该是用来踹的,你想把它踹远,或者谁让你产生把它踹远的想法,然后你成功了,不再怕它,才能真正算是个大人,”叶季安转过脸,他忽然发觉,自己是头一次这么心情平静地看向自己的大老板,没有任何紧张抑或小心翼翼,“梁逍已经是了,所以我说,他很棒。”
梁逍一共买了三支糖葫芦,一支草莓的给小果,两支山楂糯米的给叶季安和自己,没买第四支,是因为他老爹有糖尿病。
进院子的时候,他看见奇景,叶季安竟然蹲在草地边,正在缓缓地摸一只猫。
他记得清清楚楚,叶季安说过,他怕猫,尤其他弟弟养的那只三花,看到类似的花色就会不舒服,碰到就会起冷汗,对小区里的几只野猫也是敬而远之。
但此刻,一只胖乎乎的大花猫就在叶季安手下打着呼噜。
而叶季安抬起眼,隔着一院的榆叶梅就看到了他,还在冲他笑。
“前辈?”梁逍把小果交给一脸歉意的管家,蹲在叶季安身侧,手里举着两支山楂糯米。
“我突然发现猫还都挺乖的,毛好软,就是太脏了,还拼命蹭我裤子。”叶季安舔了一口竹签顶端的糖衣脆片,这本来是多余的糖浆,包裹不了果仁,只是扁平地凝固起来,被灰蒙蒙的糯米纸包裹,几乎每支糖葫芦都有,现在它却支棱在阳光下面,闪着黄澄澄的光。
“再帮我拿一会儿,我洗个手去。”叶季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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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木丛中就窜出几条胖胖的影子,还有从墙上跳下来的,是几只猫,个个毛厚身肥。
叶季安顿时头皮发紧,这些猫显然很亲人,咪咪叫着就往他们周围聚,亲昵地撒着娇,蹭在小腿和脚踝上。
他垂下眼,近乎茫然无措地盯着这些自己缺乏接触经验的动物,“我没觉得,”他说,“只是觉得相处起来很舒服。”
“那就好。”
“您对他是不是太缺乏信心了,”叶季安被一只猫用尾巴缠上,看那两只爪子压在自己的拖鞋上,他惊讶于自己没有下意识逃走,“您的儿子比太多人优秀得多。”
“也许吧。”董事长抬头看天。
叶季安眼睁睁看着那猫打起哈欠,露出一小截舌头和尖尖的牙,有些说不出话。
“我是总有点不放心他,就是不想让他再错得离谱,然后再受伤害了,”董事长说,“梁逍是那种需要很多爱的孩子,虽然他自己可能没有意识到,但是他敏感,有点完美主义,也会对某些事情非常在意,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他,或者说,理解的是极少数,在我眼里他可不就是个小孩吗,”说着他又抱起双臂,远远地往柿子树梢上的喜鹊窝看,“所以现在,我想跟你说的可能也有点多。怎么说呢,从小到大,我们都想给他很多很多爱,但结果是,我们都做得不好,反而因为我们自己的问题,给了他更多的忽视和伤害,这都是同龄人不需要去努力接受的,所以对他也挺不公平。”
叶季安的注意力已经从猫身上转移,虽然胡妈来喂食了,围在他们身边的猫咪越来越多,可他没工夫去害怕,只是点点头,认真地听。
“小时候,他妈和他哥刚出事那段时间,我意识到自己作为父亲确实做得不怎么好,所以把工作都放下了,跑过去陪了他两年,小孩儿叛逆期嘛,多数时候他都不怎么跟我说话,但一吵起来就特别凶,我记得有一次他和我吼,说都是因为我们,他才有那种阴阳怪气的性格。把我气得要命,我觉得我已经做到最好了,对他也尽到了义务,是他自己天天胡思乱想,”董事长闭上嘴,安静了好一阵子,“但我后来他又来和我道歉,最要面子的十六七岁,和人打架腿上打石膏都没掉眼泪,说对不起的时候,哭了。我就忽然觉得,他以前说的没错,出生没多久他妈妈就带他哥出国了,我又一直在忙工作,等他长大点就急着把他送出去,结果没两年就遇到那种事,打开门,看到自己老妈死在自己沙发上,没有个人样,这种事无论怎样都是一辈子忘不了。都说什么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这话其实就是自我安慰。”
“的确,”叶季安深深呼吸两口,“他后来还会因为这件事失眠。”
“现在呢?”
“现在好了。”
“谢谢你,真的,小叶,”董事长慢慢地说,“我真没想到他还能遇到这么一人,然后你,当啷一下子,就这么出现了。还跟这儿听我一老头子说这么多家事,哈哈。”
“这不该谢我,是梁逍自己长大了,然后被我给捡着,”猫挠了挠叶季安的鞋面,他还是看着它,“我们俩有那种,共同语言,我小时候也过得很糟,后来拼命想逃离,成功了,觉得自己在千里之外扎根了,怎么还是天天想死。但我现在不想了,我甚至很少回忆起小时候的痛苦,它们都很模糊了。”
“我觉得痛苦这种东西不是用来回忆的,因为吃亏的只有你自己。它应该是用来踹的,你想把它踹远,或者谁让你产生把它踹远的想法,然后你成功了,不再怕它,才能真正算是个大人,”叶季安转过脸,他忽然发觉,自己是头一次这么心情平静地看向自己的大老板,没有任何紧张抑或小心翼翼,“梁逍已经是了,所以我说,他很棒。”
梁逍一共买了三支糖葫芦,一支草莓的给小果,两支山楂糯米的给叶季安和自己,没买第四支,是因为他老爹有糖尿病。
进院子的时候,他看见奇景,叶季安竟然蹲在草地边,正在缓缓地摸一只猫。
他记得清清楚楚,叶季安说过,他怕猫,尤其他弟弟养的那只三花,看到类似的花色就会不舒服,碰到就会起冷汗,对小区里的几只野猫也是敬而远之。
但此刻,一只胖乎乎的大花猫就在叶季安手下打着呼噜。
而叶季安抬起眼,隔着一院的榆叶梅就看到了他,还在冲他笑。
“前辈?”梁逍把小果交给一脸歉意的管家,蹲在叶季安身侧,手里举着两支山楂糯米。
“我突然发现猫还都挺乖的,毛好软,就是太脏了,还拼命蹭我裤子。”叶季安舔了一口竹签顶端的糖衣脆片,这本来是多余的糖浆,包裹不了果仁,只是扁平地凝固起来,被灰蒙蒙的糯米纸包裹,几乎每支糖葫芦都有,现在它却支棱在阳光下面,闪着黄澄澄的光。
“再帮我拿一会儿,我洗个手去。”叶季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