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老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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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自己的一个下午的心血就这么毁在了自己眼前,方羡怒火中烧,抿着嘴看着张谦齐的双眼满是愤怒,脸颊被憋的通红。
看着那一副罪恶的嘴脸,方羡特别想给张谦齐来上一拳,奈何双手被大汉擒得死死的,根本动不了。
“哦哟哟,想打我呀!来来来,我给你打。”张谦齐边说边俯身将脸伸到跪着的人面前,等了片刻意料之中没有听到巴掌声,起身又是一顿戏谑。
“打啊,怎么不打啊?你打得着嘛你?”
面对张谦齐的几番挑衅,方羡终于忍不住了,“你个畜牲不如的东西,有本事放开我!”
张谦齐一听骂自己当即不乐意了,对着方羡的胸口上去就是一脚,直接将方羡踢出了好几步远。
“小穷佬,说谁畜牲呢?你给本少爷看清楚了,我,是你爹!”
被踢出去的方羡胸口骤然传来一阵疼痛,一股热水顺过咽喉,嘴边渗出一滴鲜血。
说实话,不太痛,至少他觉得是。
为什么抓住他的两人要故意松手,方羡自己也不知道,大概是为了衬托张小少爷踢人的力道足罢了。
“呵,无脑之徒。”
方羡一声冷笑,张谦齐直接气得暴怒:“打他,给我使劲打!别打死就好,本少爷看等下谁打的最卖力就赏他二百两银子!”
此话一出,好吧,方羡被群殴了。
学者宁被打,也不能失自尊!
一顿殴打过后,方羡就被扔了出去。
不过身上那叫一个惨不忍睹啊!东一块青,西一块紫的,好在那些人下手控制好了力度,不然现在他可能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也所幸没打面容,勉勉强强也还看的过去,不会一走到大街上被当做怪物一样。
方羡是张素给自家儿子请来的陪读,方羡家不是富裕人家,一听张府包吃包住藏书阁还供任意翻读,方羡立马就乐滋滋的答应了,谁知陪读的却是这么个少爷!
离开张府,方羡走的很急,仿佛是怕后边的人追上来。
但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现在要去见一个他每天心心念念的姑娘。
张府和长欢楼中间就隔着那一条废弃的巷子,他曾经的家就在那一条巷子里面。
那时巷子还没拆迁时,每到傍晚时分,方羡都会在巷子里走一走,从长巷的一头走到另一头,然后来回走够了就回家。
直至巷子废弃,方羡这个习惯依然没有改变。
就是那么偶然的一次,方羡经过巷子时听到了阁楼之上传出的琴音,那时已是深夜,道上人大部分已入眠,一帧一帧的琴声在寂静的黑夜之中显得更加清晰。
方羡好琴,虽不精通,倒研究颇深。
这琴音,一个字,绝!
听着欢愉的《繁华》,方羡却听出了不一样的味道。曲虽欢快,弹者的感情却不快,反而透着淡淡的忧伤。
忍不住寻声源处,走至长欢楼前仰望,四楼灯光黄亮,有一美人对窗抚琴而坐,琴音袅袅,让人不禁沉醉。
尽管距离太远方羡看不太清那人长什么样子,但方羡心中已经确定那女子定是长的极美。
“长欢楼有此绝音者,莫过于音笙姑娘了吧!”
方羡直立在原地,听完全曲仍意犹未尽,回去的路上仍思绪万千。
回到家也是翻来覆去没睡着,起身取过纸笔思量了许久,终于写上自己想说的话,随后找了一个信封装了起来。
“寄音笙?不行不行,如此称呼姑娘大名,太直白了有点,还容易被发现,没有意境。”
“要不寄竹生?竹生笙,就算一不小心的被别人捡到了也很难想到那儿去?”
于是寄音笙就变成了寄竹生。
信已写好,如何将它送到音笙手中便成了个问题。
看见自己的一个下午的心血就这么毁在了自己眼前,方羡怒火中烧,抿着嘴看着张谦齐的双眼满是愤怒,脸颊被憋的通红。
看着那一副罪恶的嘴脸,方羡特别想给张谦齐来上一拳,奈何双手被大汉擒得死死的,根本动不了。
“哦哟哟,想打我呀!来来来,我给你打。”张谦齐边说边俯身将脸伸到跪着的人面前,等了片刻意料之中没有听到巴掌声,起身又是一顿戏谑。
“打啊,怎么不打啊?你打得着嘛你?”
面对张谦齐的几番挑衅,方羡终于忍不住了,“你个畜牲不如的东西,有本事放开我!”
张谦齐一听骂自己当即不乐意了,对着方羡的胸口上去就是一脚,直接将方羡踢出了好几步远。
“小穷佬,说谁畜牲呢?你给本少爷看清楚了,我,是你爹!”
被踢出去的方羡胸口骤然传来一阵疼痛,一股热水顺过咽喉,嘴边渗出一滴鲜血。
说实话,不太痛,至少他觉得是。
为什么抓住他的两人要故意松手,方羡自己也不知道,大概是为了衬托张小少爷踢人的力道足罢了。
“呵,无脑之徒。”
方羡一声冷笑,张谦齐直接气得暴怒:“打他,给我使劲打!别打死就好,本少爷看等下谁打的最卖力就赏他二百两银子!”
此话一出,好吧,方羡被群殴了。
学者宁被打,也不能失自尊!
一顿殴打过后,方羡就被扔了出去。
不过身上那叫一个惨不忍睹啊!东一块青,西一块紫的,好在那些人下手控制好了力度,不然现在他可能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也所幸没打面容,勉勉强强也还看的过去,不会一走到大街上被当做怪物一样。
方羡是张素给自家儿子请来的陪读,方羡家不是富裕人家,一听张府包吃包住藏书阁还供任意翻读,方羡立马就乐滋滋的答应了,谁知陪读的却是这么个少爷!
离开张府,方羡走的很急,仿佛是怕后边的人追上来。
但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现在要去见一个他每天心心念念的姑娘。
张府和长欢楼中间就隔着那一条废弃的巷子,他曾经的家就在那一条巷子里面。
那时巷子还没拆迁时,每到傍晚时分,方羡都会在巷子里走一走,从长巷的一头走到另一头,然后来回走够了就回家。
直至巷子废弃,方羡这个习惯依然没有改变。
就是那么偶然的一次,方羡经过巷子时听到了阁楼之上传出的琴音,那时已是深夜,道上人大部分已入眠,一帧一帧的琴声在寂静的黑夜之中显得更加清晰。
方羡好琴,虽不精通,倒研究颇深。
这琴音,一个字,绝!
听着欢愉的《繁华》,方羡却听出了不一样的味道。曲虽欢快,弹者的感情却不快,反而透着淡淡的忧伤。
忍不住寻声源处,走至长欢楼前仰望,四楼灯光黄亮,有一美人对窗抚琴而坐,琴音袅袅,让人不禁沉醉。
尽管距离太远方羡看不太清那人长什么样子,但方羡心中已经确定那女子定是长的极美。
“长欢楼有此绝音者,莫过于音笙姑娘了吧!”
方羡直立在原地,听完全曲仍意犹未尽,回去的路上仍思绪万千。
回到家也是翻来覆去没睡着,起身取过纸笔思量了许久,终于写上自己想说的话,随后找了一个信封装了起来。
“寄音笙?不行不行,如此称呼姑娘大名,太直白了有点,还容易被发现,没有意境。”
“要不寄竹生?竹生笙,就算一不小心的被别人捡到了也很难想到那儿去?”
于是寄音笙就变成了寄竹生。
信已写好,如何将它送到音笙手中便成了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