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太坑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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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身后发生的事情,只顾撒开双腿飞奔。
“哇!士信哥哥好厉害!你刚刚干掉了一个建奴白甲兵啊!”张永兴奋地拍手喊叫起来。
所谓的白甲兵,是后金军精锐的精锐,全称是白甲巴牙喇兵。这些人多半是从常年打猎的女真猎户中挑选出的能和棕熊摔跤,能徒手和老虎搏斗的健壮汉子,他们自幼生长在山林里,精通箭术,身强力壮。被后金军招募之后,装备上最好的铠甲,使用最锋利的刀枪和最强的弓。他们既是最好的重骑兵,又是最好的肉搏步兵,而且是最好的弓箭手。
“白甲兵?”高志斌愣了下。
很快他就反应过来,听张永说自己杀的是一名白甲兵,他撒开双腿,往白甲兵的尸体身边奔跑过去,想去看看能捡到什么好装备。嗯,打游戏就是这样,白甲兵在游戏里面可以算是一个小BOSS了,打死了肯定可以掉落不少好装备。
就在此时,又是一名后金骑兵疾驰而至,战马的速度已经提升到最快了,手中的骑矛直指高志斌。
双方距离已经不足五丈,就算是武功高强的武将也难以躲开,更何况这名后金骑兵的左右一丈之外,还各有一名后金骑兵,完全封死了高志斌的去路。
“啊!”眼看着高志斌就要命丧后金骑兵马下,张永像恐怖片里的女高音一样尖叫起来。
谁知道就在骑矛即将撞上高志斌的时候,却只见他闪电一样往边上一闪,后金兵的骑矛刺了一个空,战马带着呼呼的风声从他身边疾驰而过。高志斌长臂一挥,伸手一扯,硬生生的把这名后金兵从马背上拉扯了下来。
后金骑兵落马,脑袋先落地,还没等他挣扎着爬起来,一双有力的大脚一脚踩在他的脑袋上,把他连盔带脑踩扁了。
左右还有两名后金骑兵,好个高志斌,只见他拾起落地的骑矛,长臂一扬,骑矛飞了出去,右手侧那名后金骑兵带着扎入体内的矛杆应声落马。紧接着他闪电一样从后金兵的尸体上拔出了顺刀,向左侧的后金骑兵奋力掷去。刀光一闪,像回旋镖一样旋转的顺刀划过了后金兵的脖子,避雷针头盔飞上太空,一颗带着金钱鼠尾辫子离开了颈部,飞出了几丈远后,落在地上,无头的尸体从马背上跌落。
“这就是我在游戏里加一点的肉搏技能,竟然那么厉害啊?”高志斌心里暗道。
脑子里那神秘的声音再度响起:“你想得美了!一点肉搏技能可没那么厉害,还不是我给你选的这具躯体好?但你要小心,你被人击中要害,一样要死的。”
“哇靠!这简直就是坑爹!”高志斌骂了一句。
趁着周围暂时没有敌人的机会,高志斌飞快的跑到刚刚那名白甲兵的尸体边上。作为一名弓箭手,他当然是先捡起了尸体身边的弓箭。发现这是一副上好的清弓,弓力为一石,需要一百二十明斤的力量才能拉开,若是换算成后世的单位,也就是差不多需要一百五十斤的力气才能拉开弓。
再检查了箭壶,发现内中有二十支破甲重箭,箭杆是上好的桦木所制,精铁打造的箭头呈倒钩状,一旦扎入人体内,根本无法拔出,只能动个小手术才能去除箭头。箭头的前部,还点上了一点钢,可以撕开结实的铠甲。这种箭的重量达到二两,一箭射中人,就像是被标枪刺中一样,十分犀利。另外还有五十支用来抛射的轻箭,箭重一两,攻击力虽然远不如精心打造的重箭,可是抛射的轻箭射程远啊,可超过一百五十步,对付那些铠甲都不全的明军杀伤力极大。
这时候的大明军户,已经是烂得无可救药了。就算是募兵,也好不到哪里去,军官吃空饷,克扣军饷,把贪墨下来的银子给自己养家丁,家丁装备最好的兵器,吃着比普通兵好得多的伙食,配备上精良的铠甲。而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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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身后发生的事情,只顾撒开双腿飞奔。
“哇!士信哥哥好厉害!你刚刚干掉了一个建奴白甲兵啊!”张永兴奋地拍手喊叫起来。
所谓的白甲兵,是后金军精锐的精锐,全称是白甲巴牙喇兵。这些人多半是从常年打猎的女真猎户中挑选出的能和棕熊摔跤,能徒手和老虎搏斗的健壮汉子,他们自幼生长在山林里,精通箭术,身强力壮。被后金军招募之后,装备上最好的铠甲,使用最锋利的刀枪和最强的弓。他们既是最好的重骑兵,又是最好的肉搏步兵,而且是最好的弓箭手。
“白甲兵?”高志斌愣了下。
很快他就反应过来,听张永说自己杀的是一名白甲兵,他撒开双腿,往白甲兵的尸体身边奔跑过去,想去看看能捡到什么好装备。嗯,打游戏就是这样,白甲兵在游戏里面可以算是一个小BOSS了,打死了肯定可以掉落不少好装备。
就在此时,又是一名后金骑兵疾驰而至,战马的速度已经提升到最快了,手中的骑矛直指高志斌。
双方距离已经不足五丈,就算是武功高强的武将也难以躲开,更何况这名后金骑兵的左右一丈之外,还各有一名后金骑兵,完全封死了高志斌的去路。
“啊!”眼看着高志斌就要命丧后金骑兵马下,张永像恐怖片里的女高音一样尖叫起来。
谁知道就在骑矛即将撞上高志斌的时候,却只见他闪电一样往边上一闪,后金兵的骑矛刺了一个空,战马带着呼呼的风声从他身边疾驰而过。高志斌长臂一挥,伸手一扯,硬生生的把这名后金兵从马背上拉扯了下来。
后金骑兵落马,脑袋先落地,还没等他挣扎着爬起来,一双有力的大脚一脚踩在他的脑袋上,把他连盔带脑踩扁了。
左右还有两名后金骑兵,好个高志斌,只见他拾起落地的骑矛,长臂一扬,骑矛飞了出去,右手侧那名后金骑兵带着扎入体内的矛杆应声落马。紧接着他闪电一样从后金兵的尸体上拔出了顺刀,向左侧的后金骑兵奋力掷去。刀光一闪,像回旋镖一样旋转的顺刀划过了后金兵的脖子,避雷针头盔飞上太空,一颗带着金钱鼠尾辫子离开了颈部,飞出了几丈远后,落在地上,无头的尸体从马背上跌落。
“这就是我在游戏里加一点的肉搏技能,竟然那么厉害啊?”高志斌心里暗道。
脑子里那神秘的声音再度响起:“你想得美了!一点肉搏技能可没那么厉害,还不是我给你选的这具躯体好?但你要小心,你被人击中要害,一样要死的。”
“哇靠!这简直就是坑爹!”高志斌骂了一句。
趁着周围暂时没有敌人的机会,高志斌飞快的跑到刚刚那名白甲兵的尸体边上。作为一名弓箭手,他当然是先捡起了尸体身边的弓箭。发现这是一副上好的清弓,弓力为一石,需要一百二十明斤的力量才能拉开,若是换算成后世的单位,也就是差不多需要一百五十斤的力气才能拉开弓。
再检查了箭壶,发现内中有二十支破甲重箭,箭杆是上好的桦木所制,精铁打造的箭头呈倒钩状,一旦扎入人体内,根本无法拔出,只能动个小手术才能去除箭头。箭头的前部,还点上了一点钢,可以撕开结实的铠甲。这种箭的重量达到二两,一箭射中人,就像是被标枪刺中一样,十分犀利。另外还有五十支用来抛射的轻箭,箭重一两,攻击力虽然远不如精心打造的重箭,可是抛射的轻箭射程远啊,可超过一百五十步,对付那些铠甲都不全的明军杀伤力极大。
这时候的大明军户,已经是烂得无可救药了。就算是募兵,也好不到哪里去,军官吃空饷,克扣军饷,把贪墨下来的银子给自己养家丁,家丁装备最好的兵器,吃着比普通兵好得多的伙食,配备上精良的铠甲。而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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