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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骄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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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5月9日,周末。

  方万山这次没有躲着关之林,一同陪着她去上培训课。

  不过今天的方万山,不是过来调戏小姑娘的。

  在打发完包括身边关之林在内所有人后,他就静静在角落开始写起自己的故事大纲起来。-------------------------------------

  主角庄继华设定留美华侨,从小在美国长大,对于古代的华夏文化了解比较少,他在风暴过后穿越到浙省的农村,偶遇正好偶遇乡下修养的光头,利用后世人先知及见识,投机光头党的故事。

  这个开头方万山就想修改下,出现光头有点不太合适,方万山怕这个会引起不必要的争议,不过书中的对旧华夏农村的描写,方万山有点想保留下来,可以稍微展示那个年代农民的朴实及愚昧,还有封建社会对他们见识封锁。

  对于方万山来说,他自己自小就出身楚省的农村,他很清楚农村人的习性,很多时候并不是他们有多坏,生活所逼,不说旧社会,就说现在,没有利益相关的东西,很多农村人后变现出他们美好的一面,可能比那些高高在上的城里人还热情。

  庄家父母那段对庄继华这个继子特殊感情的描写,方万山感觉很真实,想要去控制但是还是隐忍,善良的二个老人只想把一切都给继子,好百年后有人送终,他们并不在乎活着的生活。

  第二幕,方万山准备放在茶馆,对于民国的爱国商人刘静江。

  这个人,方万山很有好感,很多人就是做了一辈子好事,一辈子为国为民,可就是因为站错了队,就要打死搞臭。

  方万山觉得这样环境还不如封建王朝的李世民有气度,人家李靖一辈子都没有站对过队,不是还是流芳百世。

  想刘靖江这样例子太多了,就比如那个美国人司徒雷登,做了一辈子的好事,如果不是因为互联网的强大,很多人基本都不知道他们的事迹。

  相反很多人坏事做绝了,就是一次站对了,就能洗白,方万山看着这样人生百态,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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