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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九章 这是什么刁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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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听丁鹏要唱国语歌,顾客的情绪再次熊熊燃烧了起来。

  虽然英语歌听着好像很牛逼的样子,可听得懂才是硬道理,你光听懂旋律听不懂歌词的意思那也是白搭。

  此时,酒吧里面的顾客是又开始了一轮的打电话。

  “傻叉,你特么的来没来呢?”

  “我现在都快到地方了,不过我估计就算我到地方丁先生也唱完了。”

  “唱完个鸟啊,丁先生还要唱一首,这一首是国语歌啊,以丁先生的个性,绝对又是新歌。”

  “新歌?卧槽,给我等着,老子马上就到。”

  “亲爱的,还没下班吗?什么?翘班了?那你快点,丁先生又唱一首,今天真的太过瘾了。”

  “兄弟,如果你再不过来的话,我可以说这辈子你损失就大了,连着两首,两首啊。”

  “千载难逢的机会啊,能够听到丁先生现场唱两首歌,值了!”

  人们一个个热血沸腾,好像在台上唱歌的是他们自己一样。

  可是有人高兴有人就蛋疼了。

  东陵市警察局的一帮人是真想到台上将丁鹏给拎下来,拜托了,大哥,唱一首够那意思就可以了,你还没完了是吧?你要知道人家唱歌是要钱,你这唱歌真的要命啊,你再唱几首,我们全都要紧张死了。

  二楼上面,金玲和丁曼柔几个人安安静静的看着下面,她们也想听丁鹏唱歌,哪怕听一个晚上都不会累,看自己最亲近的人受到所有人的欢迎,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有意义而又让人高兴的事情。

  “老爸要唱什么歌?”丁彩鳞问道。

  这个问题真没人回答她,因为丁曼柔和金玲她们也不知道。

  “应该是新歌。”金玲道。

  丁曼柔想了想,道:“如果此时能够唱一首应景的歌曲就很完美了。”

  “应景的歌曲?大姐,你想多了,酒吧里面你唱什么应景的?我倒是知道一些浑歌,酒吧里面的男人都喜欢,估计老爸不会唱。”丁彩鳞嘻嘻笑道。

  丁曼柔给了她一巴掌,道:“说什么呢?老爸唱的都是经典歌曲,你说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歌曲老爸才不稀罕唱呢。”

  就在她们说着的时候,楼下丁鹏说话了。

  “酒吧是一个孤独的地方,来这里的人很多都是孤独的,想在这里寻找不曾拥有的喧嚣和热闹,但是酒吧终究是一个临时寻找慰藉的港湾,天黑了,我们来了,天亮了,我们走了,在这里我们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等到天亮之前离开的时候相互说声再见或者......晚安,再见很可能以后再也见不到,晚安可能晚上也不会安宁,不管怎么说,能够找到一时的热闹和知己,就是我们来酒吧的意义,接下来一首《天亮以前说再见》送给所有的朋友们,记住,走的时候对彼此说一声再见,天快亮了。”

  丁鹏也不是不会说一些感人的骚文字,就上面这段话,就直接让酒吧里面和外面的所有人都感动了。

  “丁先生说的太对了,我就是一个人,每天回到家所看到的只有冰冷的四壁和冰冷的灯光,有时候我都害怕回家,于是就来到了酒吧,这里至少人多,有点热乎气,觉得自己还活着。”

  “同感啊,兄弟,我是外地人,来东陵做生意好几年了,家人都在老家,每当收摊之后,坐在凳子上抽烟的时候就会想起他们,然后越想就越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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