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章 丁先生,你以前是不是蹲过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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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接到上级命令,要寻找一些能够适合犯人听的歌曲。
当然了,这样的歌曲一定要有很好的教育意义,有很好的劝人向善的作用。
可是华夏歌手不少,真的唱这种歌的歌手实在是找不到啊,你说谁会没事唱监狱里面的歌呢?这不是找晦气吗?
这段时间杜峰正在发愁呢。
现在听到丁鹏的这首歌,杜峰的眼睛顿时就亮了。
心说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这不就有一首现成的吗?
想到这里,杜峰一点儿困意也没有了,赶忙穿好衣服,出门开车直奔慕尚酒吧。
他必须要见见丁鹏,将这首歌给要过来。
丁鹏和慕尚酒吧的顾客不知道这事情,等到丁鹏将这首歌唱完之后,人们先是笑,然后很多人又陷入了深思之中。
现在慕尚酒吧来喝酒的顾客中有水准的占大部分,听一首歌当然能够听出来它的内在含义,听出来弦外之音。
丁鹏这首歌唱的虽然感觉很搞笑,可在酒吧里面唱还是真的比较合适的。
因为酒吧里面的人太杂了,有好人也有坏人,就算是再干净的酒吧也不能幸免。
他这一首歌对于那些坏人来说其实起到了一个警告和劝诫的作用。
“神了,丁先生真是神了啊,这样的歌曲也能唱出来。”
“鬼才啊,我就问问除了丁先生,谁还会写这样的歌曲,唱这样的歌曲。”
“这才是真正的歌手,不仅仅写歌唱歌,而且每一首歌都让人莫名的感动。”
“是啊,这就是我喜欢丁先生的原因,这是一个能够将歌曲唱进别人灵魂中去的人,一个百年不遇的奇才。”
而东陵市的一帮警察此时则是好像打了鸡血一样,一个个的精神抖擞,昂首挺胸。
他们突然觉得今天晚上过来维持秩序是一生中最高光的时刻,因为他们听到了一首让他们感动的歌曲。
唱完这首歌之后,丁鹏和众人打了下招呼,在人们的挽留声中,他笑着下台了。
他不可能一直唱下去的,唱三首已经够多了。
当他回到二楼包间的时候,金玲几个人是热烈欢迎。
尤其是丁彩鳞,这丫头本来就不在乎太多,直接就冲上去了,然后一把将丁鹏的左胳膊抱在了怀里。
丁鹏的老心脏一阵激荡,赶忙道:“怎么了?”
丁彩鳞嘻嘻笑道:“爸,你刚才唱的那首歌是什么啊?太有趣了。”
“蚂蚱。”
“啊?什么?”
“蚂蚱,就是那种长着四条腿啊,一抓一蹦跶的蚂蚱。”
丁彩鳞再也忍不住了,哈哈大笑了起来。
金玲笑着走过来,道:“怎么突然唱了一首这样的歌?”
丁鹏走到桌子前面,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道:“就算下面的人素质再高,也难免鱼龙混杂,里面会有素质低甚至是别有用心的人存在,这首歌主要是唱给他们听的,如果他们能听懂,以后就会在慕尚酒吧里面老实一些,这样你也就能轻松不少。”
听丁鹏这样解释,金玲的心里暖烘烘的。
这个老男人,总是在有意无意之间让自己感到莫大的幸福。
又在包间里面坐了一会儿,三瓶红酒下肚了,丁当都有点晕乎乎的了,而丁力更是直接趴沙发上睡着了。
丁鹏看了看,笑道:“行了,喝了这杯回家,也不早了。”
说着,刚端起酒杯,就听到门口有人敲门。
金玲一愣,因为知道她脾气的手下不可能现在这个时候过来的,于是走过去打开门看了看,顿时就是一愣。
“杜局长?”
做她们这一行的,有时候难免和警察局打交道,况且金玲当初在和丁鹏结婚之前,他们还被杜峰给邀请到了办公室,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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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接到上级命令,要寻找一些能够适合犯人听的歌曲。
当然了,这样的歌曲一定要有很好的教育意义,有很好的劝人向善的作用。
可是华夏歌手不少,真的唱这种歌的歌手实在是找不到啊,你说谁会没事唱监狱里面的歌呢?这不是找晦气吗?
这段时间杜峰正在发愁呢。
现在听到丁鹏的这首歌,杜峰的眼睛顿时就亮了。
心说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这不就有一首现成的吗?
想到这里,杜峰一点儿困意也没有了,赶忙穿好衣服,出门开车直奔慕尚酒吧。
他必须要见见丁鹏,将这首歌给要过来。
丁鹏和慕尚酒吧的顾客不知道这事情,等到丁鹏将这首歌唱完之后,人们先是笑,然后很多人又陷入了深思之中。
现在慕尚酒吧来喝酒的顾客中有水准的占大部分,听一首歌当然能够听出来它的内在含义,听出来弦外之音。
丁鹏这首歌唱的虽然感觉很搞笑,可在酒吧里面唱还是真的比较合适的。
因为酒吧里面的人太杂了,有好人也有坏人,就算是再干净的酒吧也不能幸免。
他这一首歌对于那些坏人来说其实起到了一个警告和劝诫的作用。
“神了,丁先生真是神了啊,这样的歌曲也能唱出来。”
“鬼才啊,我就问问除了丁先生,谁还会写这样的歌曲,唱这样的歌曲。”
“这才是真正的歌手,不仅仅写歌唱歌,而且每一首歌都让人莫名的感动。”
“是啊,这就是我喜欢丁先生的原因,这是一个能够将歌曲唱进别人灵魂中去的人,一个百年不遇的奇才。”
而东陵市的一帮警察此时则是好像打了鸡血一样,一个个的精神抖擞,昂首挺胸。
他们突然觉得今天晚上过来维持秩序是一生中最高光的时刻,因为他们听到了一首让他们感动的歌曲。
唱完这首歌之后,丁鹏和众人打了下招呼,在人们的挽留声中,他笑着下台了。
他不可能一直唱下去的,唱三首已经够多了。
当他回到二楼包间的时候,金玲几个人是热烈欢迎。
尤其是丁彩鳞,这丫头本来就不在乎太多,直接就冲上去了,然后一把将丁鹏的左胳膊抱在了怀里。
丁鹏的老心脏一阵激荡,赶忙道:“怎么了?”
丁彩鳞嘻嘻笑道:“爸,你刚才唱的那首歌是什么啊?太有趣了。”
“蚂蚱。”
“啊?什么?”
“蚂蚱,就是那种长着四条腿啊,一抓一蹦跶的蚂蚱。”
丁彩鳞再也忍不住了,哈哈大笑了起来。
金玲笑着走过来,道:“怎么突然唱了一首这样的歌?”
丁鹏走到桌子前面,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道:“就算下面的人素质再高,也难免鱼龙混杂,里面会有素质低甚至是别有用心的人存在,这首歌主要是唱给他们听的,如果他们能听懂,以后就会在慕尚酒吧里面老实一些,这样你也就能轻松不少。”
听丁鹏这样解释,金玲的心里暖烘烘的。
这个老男人,总是在有意无意之间让自己感到莫大的幸福。
又在包间里面坐了一会儿,三瓶红酒下肚了,丁当都有点晕乎乎的了,而丁力更是直接趴沙发上睡着了。
丁鹏看了看,笑道:“行了,喝了这杯回家,也不早了。”
说着,刚端起酒杯,就听到门口有人敲门。
金玲一愣,因为知道她脾气的手下不可能现在这个时候过来的,于是走过去打开门看了看,顿时就是一愣。
“杜局长?”
做她们这一行的,有时候难免和警察局打交道,况且金玲当初在和丁鹏结婚之前,他们还被杜峰给邀请到了办公室,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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